27歲的孫志剛,是湖北武漢市人,今年2月受聘于廣州一家公司。
3月17日晚10時許,孫因未攜帶任何證件,被誤為“三無”人員,送至廣州市收容遣送中轉(zhuǎn)站。20日凌晨1時13分至30分期間,孫遭同病房的8名被收治人員兩度輪番毆打,當(dāng)日上午10時20分,因面積軟組織損傷致創(chuàng)傷性休克死亡。
在孫志剛死后第80天的6月9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十?dāng)?shù)名主犯、從犯分別被判死刑、無期徒刑與有期徒刑。此后,沿襲多年的收容遣送制度被廢止。對此,人們的疑問在于:如果沒有孫志剛的死,這樣的不合理制度還要存在多久?
李桂珍,河南駐馬店的一位農(nóng)民,他千里迢迢北上齊齊哈爾揀拾垃圾,卻再也無法回到故鄉(xiāng)。導(dǎo)致他死亡的,是劇毒的芥子氣;而這些致命的毒氣,是日本侵略軍遺留在中國的罪證。從8月4日入院到21日死亡,31歲的他在解放軍第203醫(yī)院度過了他生命中最后的18天。值得注意的是,在“8·4”毒氣事件中,受到傷害的,絕非李桂珍一人。
而在SARS來襲的春天,包括廣東省中醫(yī)院二沙島分院急診科護士長葉欣、鄧練賢等人在內(nèi),數(shù)十名“白衣天使”倒在了他們的崗位上。
有專家指出,人們在懷念與敬仰這些烈士的時候,或許該對SARS中本可避免的悲劇多一點思索;畢竟,用生命來捍衛(wèi)健康的代價,實在太大。
最后一位值得人們思索的,是一位年僅3歲的小女孩,她的名字叫做李思怡,人們只知道她是因饑餓而死,卻不知道她究竟死于何時。
6月4日,成都市青白江區(qū)市民李桂芳因出去吸毒而將女兒李思怡鎖在家中。當(dāng)天,她被警方剝奪人身自由強行送往戒毒所;李桂芳哭著跪地求情,“哀求警方讓她回家把孩子放出來,交給其他親友,自己再回來投案”,但警察不許。于是,3歲的孩子就這樣被“遺忘”在家中。
在溽暑中,沒水喝、沒食物吃、沒人理睬、更沒有人想起她;17天后,一個幼小的生命就這樣悄悄地死去。
一位專家怒稱,這“真是慘絕人寰”!
雖然原金堂縣城郊派出所副所長王新、民警黃小兵已因涉嫌玩忽職守而被提起公訴,但是,孩子的在天之靈,能夠得到告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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