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周】焦點:司法介入證券市場
最高人民法院1月9日出臺《關于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這是中國審理證券民事賠償案件適用法律的第一個系統性司法解釋,是中國司法本著由點及面和逐步介入的原則,逐步完善證券市場侵權民事責任制度的重要舉措,它與各種已經生效的法律和司法解釋一起,有利于保護證券投資者權益、追究虛假陳述行為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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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時報》相關報道:《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案單獨立法律師擔心身份鑒定繁瑣》2003年1月11-17日第498期
其他財經大事:
1月6日中國證監會修訂上市公司年報披露格式與準則;
1月7日中國第一條跨海鐵路粵海鐵路開通;
1月7日至8日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在京召開,要求全面繁榮農村經濟;
1月8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發表第二屆香港特區政府首份施政報告;
1月9日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宣布完成股改準備工作;
1月10日上證所交易制度重大變革,大宗交易業務出臺;
1月10日朝鮮宣布退出《不擴散核武器條約》;
1月12日2003年首只公司債券——浦發集團債券獲準發行;
1月12日香港迪斯尼樂園主題公園破土動工。
《財經時報》1月11至1月17日第498期重點文章
《吳基傳金口救市承諾到期今年手機實質趨向“單向收費”》、《人保重組不拒外資力圖年內海外上市》、《政府“智囊”起底中國部委異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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