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農信社改革明年啟動
8省市實施方案已獲批準
本報訊(記者/朱桂芳 沈癇昀)昨天,記者從銀監會獲悉,吉林、浙江、山東、貴州、江西、重慶、陜西,江蘇8省(市)農村信用社改革實施方案已獲國務院批準。這標志著
我國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已進入全面實施階段。
8省(市)的實施方案明確提出,由省級政府承擔轄內農村信用社的管理和風險責任,并提出了具體落實的工作措施。目前,除重慶、江蘇已建立省級聯社外,其余6省均選擇省級聯社作為省級政府管理本省農信社的載體,通過省聯社指導本地區農信社加強自律性管理。另據透露,包括廣東省在內的其余未列入首批試點改革的省(市)農村信用社,將于明年起進行改革。至于何時完成,目前尚未有確切時間表。
按照之前銀監會、人民銀行、財政部、稅務總局所出臺一系列制度和辦法,8省(市)農信社在制度選擇上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則選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以及繼續規范完善合作制等多種制度形式,積極推行股權結構多樣化、投資主體多元化,大力吸收各類經濟主體和自然人入股。
國家除給予8省(市)部分農村信用社保值儲蓄利息補貼,并在稅收政策上給予適當優惠外,還將給予380億元的資金扶持,以幫助農村信用社消化歷史包袱,轉換經營機制,逐步走上良性循環軌道。與此同時,各地方政府也結合實際提出了資金支持、資產置換、清收不良資產、打擊逃廢債等扶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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