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記者 黃庭滿 發自北京
記者最近在一些省市采訪發現,近些年,一些國有企業在改革發展中,出現了一種值得關注的“家族化”現象:內部管理權力“近親繁殖”,權力結構逐漸被企業高層家族成員壟斷;財產資源逐漸被家族占有或“借用”。在大力推進國有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今天,部分國企經營管理中出現的這一異常動向,應引起高度警惕。
一些國企高層或利用手中的“絕對化”權力,或借改制設法成為企業大股東,對企業機構進行“改造”,把家屬親屬安插到各級管理層,將內部的管理權力向家族成員轉移,形成“內部人控制”的“家天下”,國企家族化經營現象嚴重。
記者采訪還發現,一些國企高層對財產資源的侵占已從對生活資料的占有向對生產資料的侵占變化,并呈現家族化特征。據檢察機關近些年查處的國企高層職務犯罪案件顯示,“左肩國企廠長右肩私企老板”的“兩面人”現象嚴重,一些高層身在國企心在“私”,挪用國企資金和生產資料,開辦私營企業,打著“國有牌”經營,使國有企業成為其所辦私家公司吸附的“大樹”。
國企“家族化”現象已引起國內經濟理論界高度關注。著名經濟學家茅于軾認為,“國有企業‘近親繁殖’的家族制目的是為了更方便地侵占國家利益。”有關專家分析說,這種國有資產的私有化行為是一些國企高層權力失控的產物,其違法、違規的成本太低,但帶來的危害極大,除直接造成國有資產大量流失,使國企陷入困境,延緩國企現代化進程,還極易帶來社會不穩定,使國家正常的國有經濟秩序形同虛設。
一些檢察機關人士指出,“家族化”現象使一些國企內部腐敗也變得更為隱蔽復雜:一是形成許多家族腐敗集團,家族成員仗著父輩的權勢膽大妄為,什么都敢干,什么都敢貪,對社會的危害極大;二是對這種帶有濃厚宗法色彩的家族關系網的監督和查處難。
《國際金融報》 (2003年12月30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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