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入世兩年多以來,中國外經貿迎來了國際貿易規則的種種挑戰,這些挑戰雖已在人們的意料之中,但就其復雜程度而言,又出乎人們意料之外。種種跡象顯示,正當中國企業發力進軍海外市場之時,中國也步入了國際經貿摩擦的高發期。西方國家針對中國產品的國際貿易壁壘可謂種類繁多,而且花樣不斷翻新,什么反傾銷、“特保”、“337條款”等接踵而來。復雜多變的國際貿易環境大大地考驗了中國商務部及相關中國企業的應對能力。
貿易壁壘向新領域擴散
20世紀70年代末中國重返世界市場伊始,就開始遭受配額、反傾銷等國際貿易壁壘的限制。20余年來,對華貿易壁壘與中國對外貿易同步發展。尤其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由于以下原因,中國步入國際經貿摩擦高發期:中國出口步入競爭擴張階段;中國出口遍及除飛機之外的幾乎所有制成品;加工貿易迅猛發展導致中國內地對外貿易出現嚴重的區域不平衡,2003年1月-10月對中國臺灣、韓國、日本、東盟等周邊經濟體貿易逆差均逾百億美元,對歐美市場則存在巨額貿易順差;出口秩序混亂。
中國早已淪為國際貿易壁壘的最大受害國:1995年至2001年6月,中國遭受的反傾銷調查多達229起,名列世界之冠,比位居第二的韓國(127起)多80%;2002年,我國出口商品遭到其它成員方的43起反傾銷調查和37起反傾銷最終措施。根據世貿組織2003年上半年的反傾銷報告,中國上半年遭到其它成員方的12起反傾銷調查、16起反傾銷最終措施,遠遠高于其他所有國家。下半年,又有一些國家陸續對我國商品發起反傾銷。11月24日,如美國商務部初裁認定中國對美出口彩電傾銷成立;12月12日,美國商務部宣布對中國木制臥室家具發起反傾銷調查等。
對華貿易壁壘正在不斷向新領域擴散。首先,以環保、安全為名的技術性貿易壁壘正日益成長為限制中國出口的主要障礙。2003年4月,商務部科技發展和技術貿易司完成的《2002年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對我國出口影響的調查報告》,首次勾畫出了我國出口遭受技術性貿易壁壘影響的總體情況:2000年,我國66%的出口企業、25%的出口產品遭受技術性貿易壁壘限制,損失金額110億美元;2002年,上述指標分別增長為71%、39%和170億美元。更引人關注的是,對華經貿摩擦正在從單純的貿易領域上升到整個經濟結構的層面,這在2003年圍繞“人民幣升值論”的論戰中得到了充分的體現。不少“人民幣升值論”的鼓吹者將中國經濟增長視為對現存國際經濟和政治格局的最大挑戰,主要貿易伙伴政府加大了對我國施壓的力度。
在中國入世之時,主要貿易伙伴將幾項對中國極為不利的條款強加于人,致使中國在防御貿易壁壘時陷入被動:《中國加入世貿組織議定書》第15條規定,中國自入世之日起15年內其它締約方可以不視之為市場經濟體;第16條則規定,中國自入世之日起12年內其它締約方可以對中國出口商品實施特別保障措施;此外,對中國紡織品的配額管制也將延續到2008年。截至2003年6月底,美國、日本、歐盟、韓國、加拿大、印度、土耳其等7個世貿組織成員已經完成了對中國出口產品實施特別保障條款的國內立法。
中國多管齊下沉著應變
針對國際經貿摩擦上升的態勢,中國多管齊下,采取了以下主要策略:首先,充分利用世貿組織的多邊機制制約貿易伙伴的保護主義行為。2001年中國正式入世以來,對華反傾銷調查和反傾銷最終措施均呈下降態勢,美國因世貿組織裁決敗訴和貿易伙伴壓力而在2003年12月4日提前取消鋼鐵保障,都是這一策略的成功表現。
其次,推進區域經濟一體化建設,為中國商品的區域內貿易創造了良好環境。
第三,強化針對外國貿易壁壘的國內協調、組織工作。除了中央政府有關部門、全國性商會之外,一些出口貿易發達的地方政府也開始在這方面行動起來。2001年至今,深圳已有12種產品、86家企業遭遇國外反傾銷調查;2003年12月末,深圳設立貿易壁壘申訴與調查服務中心,這是國內城市設立的第一家應對國外貿易壁壘的專門機構。此外,我國針對其他國家的反傾銷、進口保障等貿易救濟制度應用規模也在趨向擴大。截至2003年11月28日,中國對外反傾銷共計立案26起,涉及22個國家和地區。其中2003年立案5起,終裁11起。上述措施一方面可以保護國內產業,另一方面可以威懾意欲對我國產品運用貿易壁壘的國家。 特約撰稿 梅新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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