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習記者牛曉波
北京報道
今年8月,南京市公安局對一犯罪嫌疑人實施逮捕時,在其手銬外加了一個護罩。對此舉,通俗而富中國傳統文化色彩的解釋是:“給犯罪嫌疑人‘留點面子’,有利于他今后回
歸社會。”
這件相當細節化的“小事情”馬上成了全國性的新聞事件。本來,常看國際新聞和國外影視作品的國人,對此鏡頭并不陌生,但當它發生在自己的身邊時,同樣看慣了國內抓捕嫌犯時充滿暴力和威嚇場面的國人,驚訝是難免的。
“司法的人性化”這個有些費解的名詞開始出現于各種媒體上。
其實,這個舉措的真正意義并不僅僅是“留點面子”,更內在的深層涵義在于,根據無罪推定原則,嫌疑人被抓捕時還不是法律意義上的罪犯,而且,即使是罪犯,對其尊嚴和權利的盡可能保護也是必要的——這種“人性化”的舉措,是“必要”的,而非“恩賜”——這是現代司法理念的應有之義。
年尾回望,司法領域的“人性”鏡頭在這一年帶給我們幾多欣喜幾多心酸。
3月17日,湖北青年孫志剛在廣州被收容并遭毆打致死。此事被媒體報道后引起廣泛關注和極大的社會影響,直接促成了國務院在6月廢止《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代之以《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從“收容遣送”到“救助管理”,從冰冷的強制力面孔到不無溫情的施援者角色,政府自覺不自覺地開始了從權力本位向義務本位的轉變。
孫志剛事件,為今年后來展開的一系列有聲有色、令世人矚目的法律“人性化”變革舉措破了題,盡管這個題破得如此沉重。
6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按照該法精神,作為一個特殊名詞,“三無人員”將成為歷史。
與之前的《居民身份證條例》相比,新法更加突出強調對公民權利的尊重。其中格外引人注目的是,新法明確規定警察不能隨意檢查居民的身份證,公民身份證的攜帶與否,不再意味著是否將面臨人身自由限制的威脅。作為一種不無關聯的回應,7月22日,沈陽市公安局在全國率先取消對外來人口辦理《暫住證》,改為免費申報暫住登記制度。接著,北京、濟南等地也相繼開展了取消暫住證的試點。
8月7日,公安部宣布,在戶籍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等四個方面,集中推出30項便民利民措施,包括新生嬰兒落戶是隨父還是隨母可自愿選擇,70周歲老人可考領駕照,按需申領護照范圍擴大到全國100個大中城市等。30條措施,大多圍繞衣食住行“平常事”展開,看似細小,但對普通公民生活的影響不容小覷。
9月1日,丈夫在北京打工身亡的陜西鳳翔農民張虎秀被北京西城區法院批準緩交訴訟費。北京市的法院規定,經濟確有困難的老年人、未成年人等6種人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等案件,法院免收其應交的訴訟費。經濟確有困難的交通、醫療、工傷等事故的受害人要求賠償的,在立案時不預收訴訟費。此舉讓經濟狀況不再成為橫亙在貧弱者維權“申冤”路上的“攔路虎”,人文關懷色彩濃烈。而于同日起實施的《法律援助條例》,也在更大范圍內改變著普通中國人的生活。
9月17日,即將被押赴刑場的死刑犯郭某,意外地在北京市一中院見到了自己的妻子,成為北京市首例行刑前被安排會見家屬的死刑犯。北京市中級法院為此專門設立了死刑犯會見室。此外,北京市中級法院還做出規定,今后刑事被告人在出庭接受審判時,一律解除械具。這些舉措獲得外界的幾乎一致的高度評價,在可能的情況下,盡量地維護和尊重犯罪嫌疑人的“人”的尊嚴,凸顯司法中的人道主義精神。
10月1日,被譽為“嚴肅法規后面蘊涵濃濃人情”的新《婚姻登記條例》正式施行,新條例讓食之既無味,棄之也不可惜的“單位證明”從此退出了歷史舞臺。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婚前健康檢查也從強制變到自愿。對公民自由選擇權的尊重清晰可見。
10月22日,深圳市司法局規定勞教人員可以申請夫妻同居。這是繼前些年沈陽出現帶有夫妻房的監獄后,又一個“人性化”色彩濃烈的舉措。盡管此舉目前依然存在很大爭議,但藉此引發的“懲戒與感化之間應該如何保持平衡”的論題,對于長期對罪錯人的權利和尊嚴缺乏尊重意識的中國司法實踐,無疑有著積極的“啟蒙”意義。
10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通過,其中有輕微交通事故可以私了、驗車無須停車泊位等“頗合時宜”而又符合效率原則的規定。值得關注的是,此前一直存在爭議的“撞了白撞”規定被正式否定,實實在在地體現了對人的生命的關愛和尊重,實至名歸地屬于“人性化”措施。
然而,在為上述諸項司法“人性化變革”感到欣悅的同時,我們更清醒地看到,大量“非人性化”的弊端依然存在,種種落后觀念和行為依然存在。
最高人民檢察院不久前公布了今年頭8個月全國檢察機關受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的犯罪案件。總共1844起,其中非法拘禁案件1100多起,占總案件數的61%。這個數字讓人觸目驚心。
更令人無法接受的是,在上述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中,司法人員竟占涉案人員的一半以上!雖然這些案件已經或即將得到合法妥善的處理,但據有關數據表明,仍有相當數量的類似案件深埋在浩瀚的案卷中期待“有關部門”們的發現。
一位學者日前公布的一份調查顯示:刑訊逼供這一毒瘤在中國的司法實踐中在相當范圍內還普遍存在,該調查報告詳細列出了目前應用最普遍的13種刑訊方式,令人震驚而戰栗。
此外,當下在諸多大都市內正在發生的“禁乞浪潮”,個中許多做法和說法讓人自然地聯想到此前(并不遠,就是孫志剛年代)我們對另一類公民的“非人性化”的管理模式。現在,“三無人員”變成了“乞丐”,相比而言,今天的“丐幫”是更加的弱勢了。
日前,中共中央建議,憲法第三十三條增加一款: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這顯示了希望的方向所在。同時,正如有論者所謂:人權不僅僅是一個被保護的對象,在制度上必須成為一切權力的源頭。誠然,“人性化”是法律自然的應有之義,本不必也不應該再引起像今天這樣格外的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