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路線圖
本報記者王光澤
北京報道
立法再次提速
在12月17日舉行的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會議上,吳邦國委員長公布了“十五”期間的立法規劃:在本屆人大五年任期內,將安排審議59件法律草案,并將基本建成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雖然中國立法進程已經邁過了高峰期,但是仍然在“快車道”上行駛。
力圖基本完善法律體系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始工作之初,吳邦國委員長就提出爭取在本屆人大任期內,基本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和中共十六大確定的“到2010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這一總體目標相比,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將提前兩年完成預定目標。
九屆全國人大成立以來,就將立法視野拓展到全面構建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上來。九屆全國人大期間,共通過/審議了113項法律、法律解釋和法律議案。
“可以毫不夸張地說,我國幾乎平均每個月都有一到兩部新的法律誕生。一部部法律正在填補社會、政治、經濟生活方面的法律空白。從總體上看,我國政治經濟社會生活的主要方面,已經基本做到有法可依。”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有關負責人在談起這十多年來的立法工作時曾這樣表示。
今年3月4日,全國十屆人大一次會議期間,大會新聞發言人姜恩柱曾表示,將從三個方面加強立法工作:一、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二、適應社會全面進步,三、適應我國已經加入世貿組織的新形勢。
面對中國發展的深層挑戰,十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將積極應對,從法律上、制度上保證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協調發展。
修憲將進入法定程序
2003年12月22日,中共中央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了《修改憲法建議案》。我國82憲法以來的第四次修憲即將進入法定程序。
這次修憲共涉及十四個方面,最引人注目的有三個:“三個代表”入憲、保護私有財產和保障人權。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是中共第三代領導集體的執政總結,在憲法中確立其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指導地位,將對中國啟動深層次政治改革進一步排除意識形態方面的障礙。
私有財產是私人自治的重要屏障,是市場經濟和民主憲政的基石,保護私有財產自然成為中國走向法治國家道路上的必然選擇。
人權保護一直是我國法制建設所追求的目標,將“尊重和保護人權”上升到憲法高度,將有利于使人權觀念深入人心,為我國立法和執法中的人權保障提供有力的支持。
規范行政權力
保障公民權利和規范政府行為,是現代法治目標的一體兩面。
隨著社會、經濟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加入世貿以后的外在要求,中國需要建立高效、透明的行政體制。
2003年8月27日,引人注目的《行政許可法》歷經4次審議后,終于獲得通過。其立法宗旨就是縮小行政審批范圍、簡化行政審批程序、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等。它所設計的種種制度,始終貫穿著便民、效能、公開、透明等現代法治原則。
《行政許可法》堪稱2003年最為重要的立法成果,也是“十五”期間立法的一大亮點。無論是宏觀原則還是具體條款,既體現了對公民權益的高度重視,又體現了對濫用公權力的處處設防。
行政收費法、行政強制法等將在“十五”期間出臺,作為行政法核心的《行政程序法》和被稱為“陽光法案”的《政務信息公開法》,也在十五立法規劃中出現,這些法律將成為規范公權力的利器。
順應國際潮流
一個現代國家必須有一套完整的、和時代發展同步的法律體系。
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之后,中國將更大程度地融于全球化的進程之中。為了提高國際交往的能力,中國也必須遵守國際規則,需要在立法過程中進一步協調“中國特色”和國際潮流之間的關系,將二者的內在沖突調適到最小的程度。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包括憲法及憲法相關法、民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刑法、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等7個類別,形成以憲法為基礎,以民事、刑事、經濟、行政和訴訟等方面的基本法律為核心,以不同層級的法律、法規、規章為內容的法律體系。
中國政府已分別于1997年10月和1998年10月簽署了被稱為聯合國人權兩憲章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前者已于2001年3月由全國人大批準,后者也正在審議之中。根據“國際條約必須信守”的原則,對于這兩個公約所包含的具體要求及其體現的精神,中國必須認真加以研究,并應當采取相應的步驟使之與國內法銜接起來。
在加入世貿組織的談判中,中國政府承諾,以后所有的涉外經濟法規都將透明,黑箱操作的內部文件不復存在。九屆全國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喬曉陽曾明確表示,中國將在立法方面要嚴格遵循世貿規則三個基本要求,即法制統一,公開透明,非歧視。
喬曉陽曾表示,WTO規則和兩個國際人權公約將是中國立法的重要平臺,并以此全面推進中國法律的廢、改、立工作,并最終將中國塑造成真正的現代法治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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