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度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03年12月22日在北京召開。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和股東代表3人,代表股份150,00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69.77%,會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會議由董事長方玉根先生主持。會議以記名投票方式表決。
會議審議并通過如下決議:
一、會議審議并通過《關于變更公司董事的議案》。
張杰:有效表決股份為150,000,000股。同意150,000,000股,占出席大會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票數的100%;反對0股,占出席大會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票數的0%;棄權0股,占出席大會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票數的0%。
楊峻:有效表決股份為150,000,000股。同意150,000,000股,占出席大會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票數的100%;反對0股,占出席大會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票數的0%;棄權0股,占出席大會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票數的0%。
李曉紅:有效表決股份為150,000,000股。同意150,000,000股,占出席大會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票數的100%;反對0股,占出席大會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票數的0%;棄權0股,占出席大會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票數的0%。
二、會議審議并通過《關于變更公司監事的議案》。
顏甫全:有效表決股份為150,000,000股。同意150,000,000股,占出席大會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票數的100%;反對0股,占出席大會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票數的0%;棄權0股,占出席大會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票數的0%。
達偉:有效表決股份為150,000,000股。同意150,000,000股,占出席大會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票數的100%;反對0股,占出席大會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票數的0%;棄權0股,占出席大會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票數的0%。
經康德律師事務所律師周軍見證,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表決程序等事項均符合《公司章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范意見》的有關規定,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董事會
200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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