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債期貨大幕重開五部委擬設協調小組?
本報記者 韓瑞蕓
北京報道
“監管部門正在研究國債期貨。因為他們認為近幾個月債券市場的情況都是因為沒有風險對沖手段造成的。”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所長李揚表示。
急呼風險對沖工具
“327”國債事件過去十年了,再提井繩之事,需要的不僅是勇氣。
“如今,重開國債期貨交易已經具備了基本條件。”12月12日,在中國社會科學院等單位主辦的“債券市場發展”會議上,中國證監會期貨監管部主任楊邁軍輕描淡寫地透露了一個重要口風。
在楊發言之前,中國保監會主席吳定富對債券衍生品也做了高調評論:保險資金投資債券市場,除了應有豐富債市品種、健全國債發行機制以外,更應該進行衍生品的探索,加強避險和對沖工具的運用。
在會上,財政部國庫司副司長周成躍的發言猶如給一個火藥桶扔進了一點火石:“目前,國債開放式回購的準備工作已經基本結束,我們正在著手研究國債遠期交易和掉期交易。”一言既出,會場上人氣沸騰。
就在幾個月前,我國債券市場行情一改上半年持續上揚的勢頭,價格急速下跌,相應的收益率大幅上升。據統計,7月初至10月初,債券市場收益率平均上漲了50-80個基點,一些品種甚至超過了80個基點。與此同時,市場交易量出現萎縮,拋盤大增,使得短期投機者損失慘重且無法解套。加之銀根收緊矛盾凸現,一級市場流標和停發事件頻發。
債券市場出現的流動性失效的現象,使得過去普遍認為債券資產流動性極強的觀點受到嚴重質疑。有的知名學者甚至戲言:“除了狗屎和債券,什么都能買。”
業內人士認為,造成1992年至1994年國債期貨交易混亂的主要原因是:交易保證金比例過低,每手國債交易保證金僅收500元,僅相當于價值的2.5%,臨近交割月份的合約也未有增加交易保證金,交易監督管理系統未采取漲跌停板制度、大戶報告制度,也沒有對合約品種設置持倉限制,由此于監管者對市場完全失控。
“監管部門正在研究國債期貨。因為他們認為近幾個月債券市場的情況都是因為沒有風險對沖手段造成的。”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所長李揚表示,債券市場的一個敏感問題是受限于“327”國債期貨事件的陰影,而目前市場上又缺乏有效的風險對沖工具。此外,利率非市場化以及信息的非公開化造成市場投機過度,扭曲了前進的方向,這也是國債期貨失敗的主要原因之一。
五條“重開”要令
重開國債期貨交易,證監會的研究顯然不止一兩天。
楊邁軍在發言中提到,重開國債期貨交易已具備以下五大基本條件:國務院、證監會、期貨交易所制訂了若干個法律法規及章程,期貨交易依法治市的框架已基本形成;理順和完善了期貨監管機制,由證監會對期貨市場進行集中統一的監督管理,期貨交易所從最初的10家縮小至現在的3家,結束了市場的無序狀態;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風險控制措施,如保證金制度、現倉制度以及強行平倉制度,提高了交易所控制風險的能力;市場已經成長起了一批專業的期貨管理者,投資者的結構和素質也不斷提高;我國已經形成政府行政監管、以及交易所和行業協會相結合的監管體系。
楊透露,有望通過對國務院債券管理條例有關內容進行修改,并且在此基礎上再制訂專門的債券期貨交易管理辦法。交易所也應制訂具體的債券期貨交易的規則,對債券期貨交易的上市地點、交易分析、會員結構、交割等制度作出明確規定。而監管的重心也應從以前的限制準入、限制頭寸等管理方式轉變到要求金融機構內控機制和風險控制機制上來。
“我們認為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要加強金融的連動監管。”楊邁軍認為,由于金融市場內部關聯性強,傳統的單一的金融監管模式不適應現在的金融市場發展的要求。如要推出債券期貨,在以證監會對期貨進行集中統一監管下,有必要在人民銀行、銀監會、保監會、財政部等有關部門之間建立有關的風險監管協調小組,以及監管信息交換平臺,來實現信息共享,搭建共同監管的平臺,協同進行國債期貨監管。
對于期貨經紀公司的風險防范問題,楊邁軍指出,一方面,要盡快完成以凈資本為核心的期貨公司財務監管系統,為此,世界銀行提供了60萬美元的支持;另一方面,要在期貨公司全面實行保證金封閉管理制度。今年,已經有80%的機構實現了這一目標。“明年,我們要在所有的期貨公司強行實施這個保證金登記管理措施。”
楊認為應選擇規范的期貨交易所來實現期貨交易試點。他解釋說,在原本的債券期貨交易中,顧客與交易所都用現貨管理的機制來管理期貨市場。“下一步,我們要做到隨著交易量大小和價格波動來調整保證金制度的機制,保證交易能平衡規范。這方面,上海期貨交易所做了多年的準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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