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2月15日訊 記者許躍芝報道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在今天開幕的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上強調指出,當前和今后法院工作要緊緊圍繞“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落實“司法為民”的要求,維護社會穩定,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營造長期穩定的社會環境。
肖揚說,做好明年和今后一個時期人民法院的工作,必須圍繞一個主題————公正
與效率;明確一個要求————司法為民;瞄準兩個目標————營造穩定的社會環境和良好的法治環境;突出三個重點————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提供司法保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做好三件大事————審判工作、法院改革和隊伍建設。
肖揚說,各級法院必須牢固樹立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憂患意識。要進一步樹立“司法為民”的觀念,依法辦案,秉公裁判,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要樹立嚴格依法履行職責、尊重和保障人權等觀念,堅持對法律負責與對黨負責、對人民負責的一致性,堅持嚴格司法、公正司法與文明司法的一致性,把司法形式與司法目的有機統一起來。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要特別注意對農民、城市務工人員、困難群眾、婦女、兒童和未成年人權益的保護。
為市場經濟提供司法保障
肖揚說,法院要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肖揚說,要依法保障國有企業改革,平等保護非公有制經濟成份,促進基本經濟制度完善。各級法院要依法懲處利用企業改制、股票上市、產權變動之機,侵吞、轉移國有資產等犯罪,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肖揚說,要依法防范金融風險,切實保障金融安全。人民法院要繼續服從和服務于國家對整個國民經濟的宏觀調控和經濟安全的監控,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集資和金融詐騙,以及利用計算機網絡等智能手段針對銀行和其他金融單位進行的犯罪活動,嚴懲騙取出口退稅、走私販私、虛開增值稅發票、逃匯騙匯等犯罪行為。
肖揚說,人民法院要繼續積極參與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充分運用財產刑等刑罰手段,制裁常見多發的生產銷售偽劣商品、金融詐騙、偷稅騙稅、非法經營、走私等犯罪,決不讓犯罪分子通過犯罪行為獲得非法利益。通過民商事審判活動,制裁違約失信行為,維護誠實信用的商業道德,促進社會誠信體系的建立。加強侵犯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發明權、商業秘密等案件的審判,制裁侵犯知識產權行為和濫用知識產權行為。
肖揚說,要依法保障土地、礦產、森林等自然資源合法開發利用,促進環境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注意加強與國土、環保、工商、公安、安全監察等有關部門溝通與協調,依法審判亂砍濫伐、制污排污、進口洋垃圾等各種破壞資源和環境的行為。嚴格依據國家實行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保護耕地制度,依法審理非法轉讓、占用土地等違法行為引發的糾紛案件。嚴懲破壞資源和環境的犯罪行為,為促進經濟與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提供司法保障。
要妥善處理群體上訪問題
肖揚說,法院要從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著眼,高度重視當前群體上訪規模較大、矛盾激烈、對抗性強、涉訟上訪人群不斷增加的情況,認真分析這類涉訟案件的特征和原因,研究處理和解決這類案件的有效對策和措施。
肖揚說,要妥善處理矛盾糾紛,有效防止群體性涉訟事件發生。要妥善審理好因農村土地流轉、加重農民負擔、土地承包、國有或集體企業改制、城市房屋拆遷、城市建設規劃、工人勞動保障、環境污染等問題引發的群體訴訟案件,在依法審判的前提下,努力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促進依法行政。
肖揚說,基層人民法院要善于從普通的民事、行政案件中,及時發現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各類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依法及時妥善處理。他強調,要加強基層法院、人民法庭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指導,使矛盾糾紛和不安定因素的調處工作制度化、經常化、規范化,最大限度地把不穩定因素解決在基層、解決在內部、解決在萌芽狀態,防止發生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涉訟群體性事件或轟動性事件。要嚴格依法開展執行工作,文明執行,慎用警力、慎用武器器械、慎用強制措施,堅決防止因個別執行措施失當導致矛盾激化。
據了解,目前群體性訴訟糾紛案件突出。近年來,由自然因素、經濟因素、社會因素和國際因素等引發的各類突發事件不斷發生。由于下崗失業人員增多,農民和城鎮部分居民收入增長緩慢,社會保障體系尚未健全等問題引發的新的社會矛盾,連鎖反應增強,擴散效應明顯。部分群眾因為訴訟而上訪的增加,越級上訪、多年上訪問題比較突出,有的甚至采取了聚集靜坐等方式,給社會穩定造成了一定影響。作者:許躍芝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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