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保險資金進入資本市場
周正慶認為,法律修訂將要為金融混業經營留下空間
新華社武漢12月14日電 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周正慶說,根據境內外金融業發展的趨勢,我國的金融法律框架有必要研究如何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向混業經營方
向穩步推進。
周正慶是在武漢召開的“第一屆中國保險業發展改革論壇暨現代保險功能研討會”上作出上述表述的。他表示,目前我國已開始著手研究修訂金融有關法律,新的法律出臺或法律修改時將要為今后逐步實施混業經營留下法律空間。
周正慶說,當前,境外金融市場出現兩個趨勢值得注意:一是通過養老基金和人壽保險所管理的金融資產迅速增長,并對資本市場的擴張和深化起著顯著的推動作用;二是銀行、證券和保險業的混業經營趨勢,將對世界金融業的發展產生深遠影響!盁o論選擇分業還是混業,都是權衡利弊的結果,需要基于一國的經濟、金融發展實際情況來進行判斷!
從我國的情況看,《商業銀行法》《保險法》和《證券法》都貫徹了分業經營的原則,這是根據當時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以及金融機構、金融市場和金融制度發展和完善的實際情況而確定的。但分業經營并不排斥在法律框架以內銀行、保險和證券業的合理交叉。隨著我國金融業發展水平、對外開放水平和監管水平的提高,特別是加入世貿組織以后面臨的新形勢,我國的金融法律框架應該研究如何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朝著混業方向穩步推進。
他認為,在現有框架下,可以放寬保險資金進入資本市場的限制,允許金融各業在表外業務或中間業務領域開展廣泛合作,并探索通過股權形式建立戰略聯盟等,從而逐步建立健全貨幣市場、資本市場、保險市場有機結合、協調發展的機制。
他同時指出,金融混業的最大風險,在于“具有不同資產和負債特性的金融行業之間的風險轉移”。例如銀行資產大部分是依靠負債形成的,如果進入股市,股市波動所造成的資產減值可能超出銀行的資本承受能力,從而產生系統性的流動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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