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正慶建議:應允許保險資金入市購買流通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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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12月15日 05:11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 ||
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周正慶建議允許保險資金購買流通股 我國金融業應逐步實施混業經營;應采取必要的政策措施支持證券市場發展 本報訊(記者 段春華)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周正慶日前在“首屆中國保險業發展改革論壇暨現代保險功能研討會”上建議,要拓寬保險資金進入資本市場的渠道,應當考慮 周正慶說,目前境外金融市場有兩個趨勢值得注意:一是通過養老基金和人壽保險所管理的金融資產迅速增長,并對資本市場的擴張和深化起著顯著的推動作用;二是銀行、證券和保險業的混業經營趨勢,將對世界金融業的發展產生深遠影響。與境外市場相比,我國有些限制過嚴,應當從國情出發,參照國際通常的做法,進行反思和改革。在保險資金運用方面,改革的方向應當是拓寬渠道,特別是進入資本市場的渠道,以推進保險業和資本市場的良性互動。 他建議,在現有框架下,可以進一步放寬保險資金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比例限制,鼓勵具備條件的保險公司規范上市。另外,在金融各業合作方面還可以做一些探索。一是對于表外業務或者中間業務,可以允許銀行、保險和證券業開展廣泛合作。二是保險公司的自有資金,包括其資本金和保費收入中剔除準備金的部分,運用渠道可以更加廣泛,如試行確定一定比例的資金買賣業績優良、管理規范的部分上市公司的流通股,取得經驗后逐步擴大;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購買一部分國家股和法人股,并參與股份公司的管理,促進公司治理的規范;可以以股權或者債權的形式,參與一些還款來源有保障的公路、鐵路、機場等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三是可以考慮讓保險資金在債券市場的建設中發揮更大作用,如考慮向保險公司定向發行長期國債或基本建設債券等。四是將保險公司、證券公司與商業銀行的伙伴關系從銷售渠道的共享、客戶共享,發展到產品的聯合開發,并探索通過股權與資本的紐帶結成緊密的戰略聯盟。 周正慶還認為,分業經營并不排斥在法律框架內銀行、保險和證券業的合理交叉。隨著我國金融業發展水平、對外開放水平和監管水平的提高,特別是加入WTO以后面對的機遇與競爭,我國的金融法律框架有必要研究如何從我國實際情況出發,朝著混業經營方向穩步推進。 他表示,目前我國已開始著手研究修訂金融有關法律,新的法律出臺或法律修改時將要為今后逐步實施混業經營留下法律空間。 他還提出,國內證券市場已持續低迷兩年多,與宏觀經濟運行背離嚴重,造成金融風險不斷積聚并開始有所顯現。要扭轉這種狀況,政府應拿出必要的政策措施,大力發展機構投資者,拓寬資金入市渠道,特別要發揮保險機構對資本市場乃至金融體系發展的特殊作用,加強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的良性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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