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專家稱,“一房多賣現象從主觀故意上可以說是一種欺詐” 麗景臺被騙住戶欲追究發展商刑事責任
“今天晚上(12月8日)收集所有業主的資料,我們明后天就到法院去提交訴狀。”麗景臺被騙業主表示,一定會將維權之路走到底,即使維權路上“路障”重重。
為清“路障”,12月7日下午,麗景臺的業主委員會請來廣州市東山區人民法院的蔡明森庭長及廣州市律師聯盟的律師們為業主們解答維權需知的相關問題。這一小型法律知識講座設在麗景臺的大堂處,眾業主擠滿整個大堂,群情激動。
購房無憑據難獲法律支持
“買房時購房合同原件給發展商收走,業主居然沒有留下復印件,而且又因相信開發商,購房時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付款給開發商,卻連收據都沒有!”講座現場的律師說,“這樣的情況下,因為無憑據,法律上是不予以支持的。但若業主能找到當時付款的旁證,尚有希望提請訴訟。”
蔡明森是廣州市律師聯盟的高級法律顧問,他告訴記者,現在廣州不乏類似的案例,延遲辦證現象更很多見。蔡明森說,市民購房時相對處于較弱勢的一方,即使在購房前對發展商進行一定的了解,但這種了解也只能停留在能力有限的層面上,這種情況下,需強調市民自我保護的法律意識,而政府的監管也應加強。
麗景臺的業主們正一步一步在教訓中吸取經驗。陳先生說,他之前并不知道購房要到交易所備案以確定房子的權屬,更不知道交易鑒證號是不可重復的。
“一房多賣是一種欺詐”
“一房多賣現象從主觀故意上可以說是一種欺詐。”蔡明森回答業主提問時說,從刑事角度來看,詐騙罪構成要件是:行為人用虛假現象使對方信以為真,將財物交給行為人。麗景臺的發展商欺騙業主、一房多賣、多次抵押等行為,存在這樣的主觀故意。業主們考慮追加發展商廣州市新創業房地產有限公司的刑事責任。
麗景臺的房價自去年起降低很多,原均價6000多元/平方米的房子降到5000元/平方米,業主對此懷有疑慮,認為不排除發展商有意套現。而至今發展商方面,仍只有留在麗景臺的劉小姐負責向外解答疑問,劉小姐強調,在12月底將為部分住戶辦理房產證。但業主們表示不相信此承諾,“這樣的話都說了一年多了,還想騙我們到什么時候?”
贏了官司也拿不到賠償?
業主們多方努力,仍找不到發展商廣州新創業房地產有限公司及代理商廣州新建業商品房銷售有限公司的負責人對此事做表態,這使業主們感到惶恐。蔡明森提醒眾業主,若懷疑開發商有轉移資產的舉動,應盡快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若業主們自己沒有能力調查開發商的資產情況,可向法院申請進行調查。
但據業主說,因為發展商尚欠交國家稅款,幾個投資方也在向發展商追款,按賠償先后順序,業主極有可能贏了官司卻得不到賠償。 本報記者 李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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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騙的麗景臺業主表示,一定會將維權之路走到底。本報記者 吳偉洪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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