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廉政公署指控操縱上海地產股價
毛玉萍香港受審
本報記者 何華峰
香港報道
知情人士分析,毛玉萍的罪名不一定止于目前廉署指控的這幾項,可能是先把這幾項較容易入罪的先提出,審判期間,還可能繼續加入指控。
12月2日上午10點左右,從公眾面前消失了近半年的毛玉萍出現在香港西區裁判法院第一法庭的被告欄里,神情憔悴。
現年41歲的毛玉萍,曾任上海地產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地產0067.HK)總經理。12月1日,毛玉萍與其他3名被告一起被香港廉政公署正式起訴,被控共7項涉嫌罪名,指他們涉嫌操控公司的股價,并于12月2日首次庭審。
毛玉萍等4名被告被控的涉嫌罪名包括:一項串謀詐騙,三項串謀司法公正,以及三項作出明知失實的陳述。
其他3名被告分別是毛玉萍的私人助理,現年30歲的鐘秀玲,41歲的林啟聲及44歲的張柏友,后兩人均是香港的證券經紀。
當天庭審時,毛玉萍在兩名庭警的看管下,站在法官左手側的木欄柵里。其余被告則未有庭警看管,且坐在相對自由的法庭中間。
此前一日,毛玉萍和其他被告去廉政公署報到時,毛玉萍是唯一不準予保釋的,當晚被扣留在廉署總部,其他被告則在交了數萬元的保證金后獲得保釋。
當天上午,同一法庭還審理了龔倍穎一案,29歲的龔倍穎是前上海地產董事,被控盜竊和偽造帳目兩項罪名。
毛玉萍、龔倍穎和其他3名被告是在廉署今年6月的一宗貪污案件調查中被拘捕的,毛玉萍在交出1000萬港元的保證金和私人旅游證件后獲保釋,其他被告則分別交了幾萬港元的保證金和私人旅游證件后獲保釋,上述各人被要求定期到廉署報到。
廉署在續查案件中,新發現上述5位被告涉及操縱公司股價案。
庭審約1小時后結束,約11點左右,毛玉萍在庭警陪同下,到詢問處的窗口辦理手續,當時她正好在記者身旁,面無表情。
一位法院工作人員說,法院允許毛玉萍在交納500萬港元保釋金和私人旅游證件后保釋。據香港媒體報道,毛玉萍一案押后至明年2月27日轉介東區裁判法院再提訊。
串謀詐騙
廉署指控毛玉萍的第一項也是最主要的一項罪名是串謀詐騙。
廉署指,2002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期間,毛玉萍與鐘秀玲、林啟聲和張柏友一起與周正毅串謀詐騙,制造上海地產股票交易活躍的假象。
一位知情人士向記者道出個中原委:周正毅以全面收購的方式,以每股..83港元收購上海地產后,拿到了87%股權,但按香港交易所規定,單一大股東的股權不能超過75%,超過部分須按市價配售給投資者。顯然,市場行情越好,交投越活,周正毅就越容易以好價格售出該部分股權。
知情人士表示,毛玉萍和其他被告涉嫌的,就是利用2個或2個以上的證券經紀行進行虛假交易,“就像打乒乓球那樣”。
林啟聲和張柏友分別就是兩家證券行的證券經紀。
知情人士說,毛玉萍需要支付的,無非是多出一點手續費。一般經紀收..25%的手續費,現在可以收2%,但這樣做是值得的:股價越炒越高,且成交量也上升,造成活躍的假象,周正毅就容易出貨。
其它6項罪名,主要指被告在接受香港證監會調查時,有不誠實行為。
三項指控為妨礙司法公正,包括:2003年4月14日至2003年5月31日,毛玉萍、鐘秀玲和林啟聲向香港證監會偽稱,2002年8月30日至2003年1月17日期間,以林啟聲名義進行的上海地產的股票交易確是林自己執行的;
2003年5月13日至2003年5月31日,鐘秀玲與張柏友向香港證監會偽稱,2002年8月30日至2003年1月17日期間,以張柏友名義進行的上海地產的股票交易確是張自己執行的;
2003年5月13日至2003年5月31日,鐘秀玲向證監會偽稱,2002年8月30日至2003年1月17日期間,以蕭炎華名義進行的上海地產的股票交易確是蕭自己執行的;
另有三項指控的罪名都是作出明知失實的陳述,指兩位證券經紀在按香港證監會調查時作了失實或誤導陳述。廉署稱,林啟聲在2003年4月30日和5月13日,兩次有失實或誤導陳述,而張柏友在5月26日有失實或誤導陳述。
知情人士分析,毛玉萍的罪名不一定止于目前廉署指控的這幾項,可能是廉署先把這幾項較容易入罪的先提出,而在審判期間,還可能繼續加入指控。
龔倍穎案
按規定,廉署須在拘捕嫌疑人后180天內作出指控,毛玉萍等在6月初被拘捕,至今已6個月,廉署也必須要作出反應。
上海地產董事龔倍穎被控盜竊及偽造賬目。
廉署將上海地產相關案件分為兩個案件起訴,龔倍穎在另一案。
龔被訴兩項罪名:第一項是,2003年4月4日在香港盜竊EastarDevelopmentLimited存于廖創興銀行的存款,計53,157,294.07港元,EastarDevelopmentLimited是上海地產旗下的公司。
罪名二是偽造賬目,即以一份日期為2003年4月4日的上海地產付款申請表,謊稱上述53,157,294.07港元的款項,需支付給GreatCenterLimited作為償付吳中路建筑材料的費用。
知情人士指出,龔倍穎只是巧立名目,將錢轉走。
他說,周正毅收購建聯通,并改名為上海地產,取得了原建聯通所有的23億港元現金。周動用7.4億港元去購買上海的吳中路地塊、龍柏飯店和峻嶺廣場,還剩16億現金。其中11.9億存在中銀香港,約4億存在廖創興銀行。但4億資金不知去向,而且不是一筆拿走。這位知情人士說,上海地產中,周正毅是董事長,毛玉萍是總經理,龔倍穎是執行董事,取走這5000多萬港元,不一定是龔倍穎自己做的主。
龔倍穎盜用5300萬元公款,當中涉及40間公司共200個戶口,控方稱需要時間邀請專家協助調查,要求將案押后六個月,裁判官接納要求,將案押后至明年6月2日再提訊。被告獲準以三萬元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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