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7日電人民日報今日發表中國社會科學院副院長、研究員陳佳貴的文章指出,改革開放以來,由于體制性和結構性矛盾日趨突出,國有經濟戰略調整、國有企業改革和改造的任務重,下崗職工多,就業和再就業壓力大,東北老工業基地經濟的進一步發展遇到了較大困難。為了改變這種狀況,繼西部大開發之后,中央又作出了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的重大戰略決策。這對于充分發揮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的巨大潛力,統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構造中國經濟新的增長極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具有重大的意義。
文章指出,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的振興離不開中央在政策和投資等方面的支持,但更需要通過深化改革,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為其提供制度保證。有了這種制度保證,才能產生和運用新的機制、獲得新的動力、調動各個方面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才能不斷增強老工業基地的自我發展能力。
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必須認真貫徹十六屆三中全會《決定》,按照“五個統籌”的要求和“五個堅持”的原則,推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有五根支柱,即企業制度、市場體系、分配制度、社會保障制度和政府調控,應有針對性地推進這幾方面的改革與完善。
針對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國有企業比重大、分布廣、社會負擔重、機制僵化等現狀,應繼續推進國有企業的戰略調整和布局調整,建立國有資本進入和退出的合理機制,優化國有資產的配置。要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使之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生產經營組織。國有大中型企業可以通過上市、引進外資、吸收民間資本參股等措施,加快推進公司化改造,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強化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建立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發展一批主業突出、管理水平高、競爭能力強、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和跨國經營的大型企業集團。采取多種方式,大力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使股份制成為公有制的主要實現形式。完善發展私營企業的政策法規,營造公平環境,大力促進和積極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
振興東北等老工業基地離不開政府的支持,但不能再沿用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發展模式和發展辦法,而必須尊重客觀經濟規律,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基礎性作用。為此,應不斷推進市場化改革,著力完善市場體系。打破地區封鎖,擴大開放度,進一步發展和完善商品市場;加快培育和發展資本、土地、技術和勞動力等要素市場,改善生產要素價格的形成機制,鼓勵和促進生產要素資本化,破除制約生產要素按市場機制合理流動、優化配置的體制性障礙。完善市場競爭規則,整頓市場秩序,維護各類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對市場主體和中介組織的行為實施有效的監督,加強誠信教育和法制教育,加速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
深化分配制度改革。要完善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特別是完善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政策和法規,大力吸引外資和民間資本,吸引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充分發揮各類投資者的積極性。同時,整頓和規范分配秩序,保護合法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加大收入分配調節的力度,調節過高收入,重視提高低收入群體的收入水平,認真解決社會成員之間收入差距過大的問題。
完善社會保障制度。老工業基地國有企業富余人員多,退休職工多,下崗失業人員多。必須把擴大就業放在經濟社會發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完善積極就業政策,努力改善創業和就業環境。同時,加快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步伐,建立和完善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認真總結遼寧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試點經驗,擴大社會統籌的比重,逐步做實個人賬戶。完善失業保險制度和再就業制度,在大中城市,形成市、區、街道和社區四級失業人員管理體系和再就業服務網絡。積極推進和完善城鎮醫療制度改革。擴大社會保險的覆蓋面,提高征繳率。建立和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其他社會救濟制度,各級財政要增加這方面的支出,保證其有較充足的資金來源。
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轉變政府職能。精簡機構和人員,理順職能分工,建立嚴格的責任制。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規范政府行為,推進依法行政。強化服務意識和服務功能,轉變工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加強廉政建設,樹立良好形象。當地政府要把改善投資環境作為工作重點,切實完善和規范各種優惠政策,建立良好的法制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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