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孫銘 北京報道
18日下午,本報獲悉,從明年1月1日起,人民銀行將為香港銀行參與個人人民幣業務提供人民幣清算安排。業務范圍目前只限于方便個人消費,不涉及投資等資本項目的交易。
據悉,試辦的人民幣業務范圍大致包括以下四項:一是存款:參加此項業務的香港持
牌銀行(參加行)可為香港居民開立自由提存的人民幣存款賬戶,存款期限及利率由銀行自行厘定。
二是兌換:參加行可為存戶辦理人民幣與港幣的兌換,每人每天可兌換不超過等值20,000元人民幣。非存戶現鈔兌換每人每次不超過等值6,000元人民幣。參加行亦可為提供購物、餐飲、住宿等個人消費服務的商戶,就其在這些服務所收取的人民幣現鈔提供兌換港幣的服務。
三是匯款:參加行可為存戶把人民幣由香港匯入內地同名銀行賬戶,每人每天匯款不超過50,000元人民幣。
四是人民幣卡:內地居民可以持內地銀行發行的人民幣扣賬卡和信用卡在香港消費。參加行或其附屬機構亦可為香港居民發行人民幣扣賬卡和信用卡,方便他們在內地消費。
在此項人民幣業務計劃下,參加行吸收的人民幣存款,除保留適量頭寸以備存戶提取外,會將存款轉存于一間由人行授權擔任人民幣業務清算的香港持牌銀行(清算行)。清算行吸收其本身和其它參加行存入的人民幣存款后,除保留一定數額的頭寸外,會全數存款存入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該中心支行將向清算行支付存款利息,而清算行亦付利息給參加行,而參加行則付息給存戶。據悉,人民銀行將透過金管局接受有興趣擔任香港人民幣業務清算行的銀行的申請。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董建華在18日下午接受傳媒采訪時透露,人民銀行與香港金管局將于19日在北京簽訂人民幣合作備忘錄,為了體現中央政府對此事的重視及對香港的重視,國務院副總理黃菊將親自出席這儀式。
本月17日,由香港財政司司長唐英年、金管局總裁任志剛、港交所主席李亞廣、證監會主席沈聯濤率領的銀行公會成員一行二十余人,展開為期四天的對廣州及北京的訪問。
香港金融巨頭們此行收獲頗豐。17日,任志剛在廣州宣布,經過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并與人民銀行廣州分行行長馬經及廣東銀監局負責人會晤后,粵港雙方已就粵港建立常設性聯絡機制達成一致意見。未來的港元支票和人民幣支票將可以分別在對方使用。明年3~4月,廣州將可利用香港的結算系統進行港元和美元的即時支付。而香港銀行獲準參與個人人民幣業務則是此行又一大收獲。
今年9月18日,央行行長周小川訪問香港時說,應把開辦人民幣業務與建立人民幣離岸中心區分開來。雖然目前只準許香港銀行開辦人民幣存款業務,離在港設立人民幣離岸中心尚有時日,但無疑此舉為離岸金融中心邁出了重要一步。中國社科院金融所一位專家認為,開放個人人民幣業務,是人民幣資本項目管制下對外開放的重要步驟,同時也支持了香港經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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