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訊(記者甄世宇)昨日,中國人民銀行以公告的形式對外宣布:經國務院批準,將為在香港銀行辦理個人人民幣業務提供清算安排。這些個人業務包括:存款、兌換、銀行卡和匯款業務。內地居民將可使用人民幣銀行卡在香港刷卡或在ATM上提取小額港幣現鈔。此舉可看作是人民幣實現了在港合法流通。
中國人民銀行首先將與香港金融管理局選擇一家具有豐富清算經驗、擁有完備網絡和
熟悉兩地金融管理政策法規的香港持牌銀行,授權其作為香港有關銀行辦理人民幣業務的清算行。清算行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授權,與自愿接受清算條件和安排、參加辦理個人人民幣業務的香港持牌銀行簽訂人民幣業務清算協議,按協議為參加行辦理清算業務。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將為這家清算行開立清算賬戶,接受清算行的存款,并支付利息。清算行的存款僅為其接受參加行所吸收的香港居民個人的人民幣存款。同時,清算行可作為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的會員,辦理人民幣與港幣兌換業務的平盤。
根據央行在公告中的表述,今后個人可以向香港的銀行兌換現鈔,每人每次不超過等值6000元人民幣;而通過存款賬戶兌換,則每人每天不超過等值2萬元人民幣。同時,在香港提供購物、餐飲、住宿等個人旅游消費服務的指定商戶,也可以通過當地銀行將收取的人民幣現鈔兌換成港幣。
另外,內地居民在香港購物、餐飲、住宿時,也可使用內地銀行發行的個人人民幣銀行卡進行旅游消費支付,并允許在香港自動取款機上提取小額港幣現鈔。而香港居民也可持香港的銀行或其附屬機構發行的人民幣銀行卡,在內地用于個人消費支付,以及在內地自動取款機上提取小額人民幣現鈔。
同時,香港居民還可以通過具有個人人民幣業務經營資格的內地銀行匯款,每人每天的人民幣匯款最高限額為5萬元。
“為香港銀行試行辦理個人人民幣業務提供清算安排,可以視作人民幣在香港的流通從‘地下’轉入‘地上’,”渣打銀行北京分行新聞發言人尹英光昨天表示,“我們肯定將盡快提出申請,但是具體申請審批程序還要看央行的具體安排!毖胄斜硎,在各項技術準備完成后,上述安排于近期內陸續實施。此外,東亞銀行北京分行的褚曉路經理表示:“作為香港最大的本地銀行,東亞銀行肯定將申請開展個人人民幣業務!
此前,人民幣在香港的流通基本上是在商業銀行體系之外的,商戶收取的人民幣不能兌換給銀行,黑市、跨境走私和通過“地下錢莊”進行洗錢不可避免。囤積在香港的千億元人民幣無法通過正常渠道回流內地。而監管部門要準確掌握人民幣在境外流通的規模幾乎是不可能的。
昨天,消息公布后,香港媒體援引董建華的發言,形容這項安排是香港建立人民幣離岸清算中心的第一步,對香港銀行界有重要意義,可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也是中央支持香港經濟復蘇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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