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雯
就在法國鱷魚與香港鱷魚握手言和之后10天,新加坡鱷魚國際公司及其所屬的上海東方鱷魚服飾有限公司11月3日下午首次發表了針對法國鱷魚訴訟的回復。兩條大鱷又將剛剛平靜的鱷魚池攪得風生水起。
10月23日,同樣在法國、香港兩大鱷魚公司結束4年戰斗握手言和的同時,法國拉科斯特公司與新加坡鱷魚國際公司的商標案件仍在繼續。就在幾天前,法國拉科斯特公司又將新加坡鱷魚和其所屬的上海東方鱷魚服飾有限公司及北京華聯商廈股份有限公司安貞分公司告上法庭,案由是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并提出了50萬元的經濟賠償。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沉寂了10天之后,新加坡鱷魚國際表示有話要說。“我們在中國發展10年以來,也遇到了不少商標糾紛。我們從不渲染,但這一次情況有所不同。”上海東方鱷魚服飾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易倩茹表示,“我們覺得法國鱷魚作了太多渲染,可能會誤導一些消費者,所以才決定出來說一說。否則,可能最終受害的不是我們,而中國的廣大消費者。”新加坡鱷魚認為,自己的商標上鱷魚頭朝左并標注了“CARTELO”字樣及三色標,這與法國拉科斯特公司鱷魚頭朝右的圖案完全不同。
新加坡鱷魚日前還披露了三方面事實:首先,1983年法國拉科斯特已與新加坡鱷魚國際簽署了重要協議,這包括法國拉科斯特公司承認新加坡鱷魚國際旗下的所有商標,并且支付新加坡鱷魚國際150萬美元,作為新加坡鱷魚在亞洲市場保護并發展“鱷魚”商標幾十年的酬勞。其次,30多年前,法國和新加坡兩條“鱷魚”已經在日本廝咬了一架,最終法國承認新加坡的鱷魚與它們的不同,因為一個頭朝左一個頭朝右。上海東方鱷魚董事長洪文展反問記者:“我不明白為什么它們認為日本人能夠分清兩個‘鱷魚’的區別,而卻認為中國消費者不能。”第三,法國鱷魚雖然于1979年在中國內地申請注冊圖形、圖文及中英文文字“鱷魚”商標,比新加坡鱷魚進入中國早了14年,但新加坡鱷魚認為在中國內地法國鱷魚雖然注冊在先,但鱷魚商標的實際廣泛使用卻是先由該公司開始的。而且后來該公司為了更好區別兩商標,主動投入巨大廣告費改用由CARTELO字樣和鱷魚圖形構成的三色標。
易倩菇還透露,新加坡鱷魚已經獲得上海市長寧區政府的批準,將于今年投資近億元建設及設計、技術開發、展示銷售及結算中心為一體的卡帝樂鱷魚大廈,到2005年,新加坡鱷魚總部也將遷到上海,屆時上海將成為“鱷魚”品牌的全球戰略中心。
《市場報》 (2003年11月17日 第九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