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薄繼東)
周六,ST中燕(600763)刊登了董監事會決議公告,公司對其1月23日董事會通過的重大購買資產議案做出了適當調整。不過,本次方案的調整僅局限在出資方式和實際支付的轉讓價款方面,原有收購天一實業合計70%出資額的意向仍被保留。
主要內容:ST中燕分別受讓新疆德隆和新疆三維持有的天一實業54.5455%和15.4545%的股權,轉讓價款分別為6000萬元和1700萬元。ST中燕以經審計的應收款項3066萬元(不含已全額計提壞帳準備的部分)向新疆德隆支付首期轉讓價款,以經審計評估的固定資產1087萬元向新疆三維支付首期轉讓價款,余款2934萬元和613萬元在《股權轉讓協議書》正式生效之日起三個月內由ST中燕以自籌資金支付。
在長達整整6個版面的《重大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報告書(草案)》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新疆德隆和新疆三維的承諾。兩公司分別承諾,在本次交易獲得中國證監會批準后,不再向ST中燕收取剩余款2500萬元和613萬元。同時,兩公司承諾2003年1月1日至本次股權轉讓之前(交割日)其應收款項3066萬元或固定資產1087萬元如發生減少時,ST中燕不再以現金補足;增加時,計入豁免款項中。此外,新疆德隆還承諾《股權轉讓協議書》生效后,公司就所置換出應收款項進行回收時,如果收回款項超過3066萬元,則所超出部分將返還給ST中燕。
記者思索很久,卻始終也弄不明白新疆德隆和新疆三維為什么要做出這些看似很不公平的承諾,將天一實業轉讓出去就真的那么重要嗎?難道說其中還有什么別的隱情?
德隆集團的負責人李生有在記者詢問有關德隆對ST中燕承諾的事項時只是表示:“中燕公司董事會秘書可能更清楚一些。”記者在李先生的指點下找到了ST中燕的證券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對此,我們不太清楚。”而新疆三維公司的聯系電話卻長時間無人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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