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強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市場中總會有一部分人由于內幕交易、信息敏感度、資金、分析技術等原因而擁有信息優勢,從而造成信息不對稱,影響市場的有效性
王紅飛
強制性信息披露制度一直是證券市場中最基本的制度之一,也是建立有效證券市場的
關鍵一環。
有效市場假說理論闡明了市場的效率問題,而市場的效率在很大程度上是由證券價格是否能迅速、準確、充分地反映相關的信息所決定的。這一理論主要是在對信息集進行分類(歷史信息、公開信息和內幕信息)的基礎上對市場的效率程度進行判斷和描述。市場效率所表明的是市場價格是否能根據公布的有關信息作出及時、快速、理性的反應,而價格的變化同時也反映了資金的分配效率,若價格變化越快速、越充分、越合理,則說明資金流向和分配的效率越高。
從實證分析的角度來看,檢驗市場效率的方法主要是實證檢驗。適用于弱式有效市場的主要有“隨機游走模型”和“過濾檢驗”兩種,而半強式有效市場主要是通過“事件研究法”(eventstudy)來檢驗股價(也包括成交量)對某一事件的反應。研究方式多數是通過檢驗“事件”發生前后非正常報酬率的變化來說明市場對“事件”的反應;另外也還有通過回歸分析來觀察股價波動的方法。
從會計學術研究的角度來看,上述有效市場理論中研究股價變化與信息集公布之間關系的方法有些類似于信息觀(informationperspective)。信息觀是以資本市場有效為前提,主要研究會計信息對股價或成交量的影響。若某會計信息的披露會引起股價或成交量在統計上的變化,則說明該信息具有信息含量,是有用的。
這里需要說明一點,資本市場無效并不能完全否定信息觀的相關結論,尤其是信息含量的傳遞性和有效性。再具體到股價相對于信息披露的變化形式,就涉及到過度反應(Overreact)。
過度反應屬于“異象”的一種,是指當某一事件發生后,股價變化超過了預期理論的水平,即出現了超賣超買,經過一段時間的消化和調整后,股價又以反向修正的方式回歸到合理水平這樣一種現象。若市場存在過度反應,則市場肯定是非有效的。因此過度反應理論也為檢驗市場效率提供了一種理論框架。
根據市場有效性假說,可以知道信息對于市場效率的核心作用,但是如果沒有強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市場中總會有一部分人由于內幕交易、信息敏感度、資金、分析技術等原因而擁有信息優勢,從而造成信息不對稱,影響市場的有效性。
然而,對強制性信息披露的監管,也應該進行成本收益分析。只有當其收益超過成本時,才算是經濟合理的,但前提條件是我們必須了解監管制度的成本與收益內容。
經濟學意義上的信息披露監管成本是指證監會、審計機構為進行會計信息披露監管而可能發生的一切支出項目,以及由于某一監管行為可能給國家、社會帶來損失的機會成本,主要由以下幾個成本項目構成:
一、建立監管制度而發生的組織成本,包括建立監管機構,配置監管設施,制定監管規范,培訓監管人員等成本支出。二、實施監管制度而發生的監管成本。即與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質量相關的資料搜集、整理、分析、查處、發布公告等成本。三、完善監管制度而發生的后續支出。為使任何一項制度安排盡善盡美,監管機構必須發生研究成本,目的是為了實現監管目標,彌補監管漏洞,提高監管效率,完善監管制度。四、不合理監管行為造成的信息使用者對監管部門的失信成本。
信息披露監管活動是一項從宏觀角度出發的活動,相對應地,此活動將產生宏觀收益。有效的監管活動有助于加強公眾、社會對政府、審計機構、上市公司的信心,使監管機構和人員在道德素質方面得到收益;有助于提高資本市場的有效性,推動經營機制的轉型,優化社會資源配置,達到“帕累托最優效應”。很顯然,從長遠角度看,監管部門基于自身、公眾以及社會利益的驅動,必須實施對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監管。
《國際金融報》 (2003年11月11日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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