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開忠 馬納斯·查特基
《世界經濟發展宣言》(珠海宣言)指出“人與自然和諧共存,實現人口、資源、環境的良性循環,為經濟的穩定發展提供良好的環境,保持世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人類是整個地球生態復雜巨系統的一部分,地球環境不僅為人類社會生產提供自然資
源,而且為人類提供生命支持服務,是滿足人類需要的基礎。人類對地球環境的長期掠奪式開發和利用,造成部分自然資源接近耗竭、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并已經嚴重威脅到人類的生存和發展。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以后,世界各國和地區幾乎無不把協調環境和發展的關系,實現可持續發展,作為重要議程和戰略。然而,聯合國環境規劃署2002年在巴黎發表的全球環境綜合報告表明,十年以來全球環境狀況仍在惡化,經濟的發展對商品、服務需求的增長,正在抵消環境改善的努力。環境退化所導致的自然災害,對世界造成了6080億美元的損失,這相當于此前40年中損失的總和。因此,進一步促進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的良性互動,避免和克服二者之間的惡性互動,是人類賴以永續生存和發展的必由之路。
環境質量改善將提高生產率、增進人類健康和舒適,有利于經濟發展;而環境退化將降低生產率,損害人類健康和舒適,威脅經濟發展。因此,從根本上來講,環境保護是經濟發展過程的一個部分。保護環境,走可持續發展道路,不是不要經濟發展,而是要把環境保護納入經濟發展框架,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傳統經濟發展是以從地球環境大量掠奪自然資源和向環境大量排放廢棄物為基礎的。繼續沿襲這種經濟發展方式,必然進一步導致全球性環境退化,破壞人類可持續發展的基礎。因此,各國和地區應當立即進一步行動起來,調整和改革傳統的經濟發展模式,努力從滿足人的基本需要、發展知識經濟和循環經濟以及有利于可持續發展的南北經濟關系幾方面,建立起最大限度地與自然資源投入增加和環境污染脫鉤的新經濟發展模式。
貧困是環境退化的重要根源。在許多發展中國家和地區,貧困往往是環境退化的最根本的原因,他們長期處于貧困、人口過度增長、環境惡化的惡性循環之中。經濟發展是打破這一循環的根本出路。為了實現可持續發展,世界經濟應當把滿足人的基本需要作為基本戰略,幫助窮人發展經濟,使他們走上致富之路。
為了實現世界經濟與環境保護的協調發展,促進人類可持續發展,必須建立環境友好的國際經濟新秩序。人類共同擁有一個地球,因此,每一個國家的人民都有平等的利用地球環境資源的權利,同時也承擔著相應的環境保護的責任和義務。環境問題是全球社會長期發展過程中積累的結果,其中,由于發達國家發展歷史長,人均占有和使用的地球環境資源水平高,因而它們在環境保護中理應承擔相應的更多的責任和義務。因此,發達國家應當在努力推動本國經濟向知識經濟和循環經濟轉變的同時,通過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援助,幫助它們在經濟和環境保護協調的框架內發展經濟。在這一過程中,發達國家的跨國公司應當承擔起自己的責任和義務,盡可能向發展中國家和地區轉移環境友好的技術,幫助它們發展可持續的經濟。
(注:楊開忠為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馬納斯·查特基為美國紐約州立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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