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博鰲11月1日電 今天上午在海南博鰲召開的博鰲亞洲論壇會員大會,通過了博鰲亞洲論壇成立以來的首個正式章程。
章程包括八章共39條,具體規定了論壇的性質、宗旨,秘書長和會員的權利、職責,以及論壇資產管理等。
根據章程規定,博鰲亞洲論壇的性質是非官方、非盈利性、定期、定址的國際組織。論壇的宗旨是立足亞洲,促進和深化本地區內和本地區與世界其他地區的經濟交流、協調與合作,為政府、企業及專家學者等提供一個共商經濟、社會、環境及其他相關問題的高層對話平臺,通過論壇與政界、商界及學術界建立的工作網絡為會員與會員之間、會員與非會員之間日益擴大的經濟合作提供服務。
據悉,章程是根據2002年10月25日在北京召開的博鰲論壇理事會會議上通過的論壇章程修改稿修訂而成的。
會員大會還審議了論壇2003年的工作情況,通過了2004年工作計劃。據悉,論壇在2004年將通過組織旅游、交通、物流和稅收等方面的研討會,加強對亞洲經濟合作的探討,推動貿易自由化;論壇還將與世界銀行合作,建立論壇的研究機構,以培養自身的研究和培訓能力。
博鰲亞洲論壇于2001年由26個國家發起成立,現有各類會員117個。今年的年會將于11月2日至3日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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