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指數與股指期貨交易指數往往不同。按照國際市場規范,股票指數按使用功能分為兩類———指標指數和交易指數。指標指數作為市場整體的表征,目前的滬深指數、即將出臺的統一指數即是指標指數。交易指數則是作為指數基金、交易所交易基金等結構性產品的標的以及作為股指期貨等金融衍生產品的標的。
交易指數與指標指數的差別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交易指數的真實性、連續性,交易
指數作為金融期貨合約標的必須能夠較好地發揮經濟功能尤其是較好的套期保值效果,其必須具有抗操縱性、編制方法的高透明度和純客觀性,因此交易指數往往選擇一定容量的典范股票編制而成。
股票指數期貨是金融期貨的一種。金融期貨是金融產品的標準化合約交易,它承諾在未來某一時間買進或賣出某種金融產品。金融期貨自從本世紀70年代初問世以來,發展十分迅速,交易量呈不斷上升之勢。金融期貨主要包括利率期貨、外匯期貨和股票指數期貨。股票指數期貨交易就是指在期貨交易所內買賣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行為。股票指數期貨合約規定在未來某個日期,根據合同到期時的基礎指數價值交付一定的倍數的現金,即根據交割日的指數價值與最初買進(賣出)的指數價值之間的差額,計算盈利和虧損,并以現金交割。
傳統上,期貨市場是向三種對象提供服務:需要商品期貨價格資料的人士、投機者、對沖風險者。
第一類對象是希望觀察期貨價格以取得未來現貨價格的不偏倚的資料。明顯地,準確地預測未來商品價格是重要的。若你是農夫,你擁有一幅可用作種植玉蜀黍或黃豆的土地,你會希望知道兩者未來的價格才選擇種植哪類。在這樣的情況下,成功的因素是取決于預測未來現貨的期貨價格的準確性。但這例子牽涉的不是那么簡單的計算,其計算包括好及壞兩方面。壞的是以期貨價格作為預測未來現貨價格往往造成很大的差誤,換句話說,今日的期貨價格不足以準確地預測未來現貨價格。不過,好處則是其預測的準確度起碼不會低于其他期貨市場提供的工具的預測結果,而且可以從期交所更方便地得到預測資料。
投機者是另一類型的對象,他們參與期貨市場的目的是透過承擔風險來賺取利潤,應注意的是,投機者和賭徒雖然同是承擔風險,但兩者卻有所分別:賭徒為滿足自己而制造風險,而投機者則試圖應付現存的風險,而社會風險是始終都要由某些人來承擔的,故此,投機者在社會上也扮演著一個有用的角色。
若你購入股市指數期貨合約,你便是預測指數將會上升;若如你所愿,你便可獲取利潤,否則便有所損失。作為投機者,你是在承擔風險。若你決定賣出(沽空)股市指數期貨合約而同時沒有持有任何該合約內的股票,那么你亦是冒著風險意圖獲取利潤。因此,利潤是承擔風險的報酬。你現在或預期的投資是決定你是否屬于此類型人士。若你參與買賣但卻沒有持有有關的商品或將會買賣該商品,你便是投機者。
投機者有時是以維持其投機時間長短來分類,投機短至數秒或數分鐘的人士,通常稱之為小戶投機商,他們通常并不預期可在每次交易中獲取高利潤,但卻會頻繁地進行交易。另一類型人士是即市交易者,他們是藉著一個交易日內的價格波動來獲取利潤,但卻不會持倉或空倉過夜的。
第三類型人士是對沖者,他們利用買賣期貨來減低風險。如上所述,對沖者并不需要實際地持有有關的資產或商品,雖然這情況很普遍。若你預期于未來購入商品,你亦是對預期定下你買入該商品的位置,故此亦屬于對沖,如以上售賣指數期貨合約的例子,若該人擁有股市指數內的股份,他便是進行對沖;無論指數是上升或下降,收益與損失是互相抵銷的。
期貨合約已出現了好幾個世紀,首個有組織的期貨市場是于1848年開始營業的芝加哥期貨市場。從那時起,期貨市場便紛紛設立起來。在過去的一個世紀,期貨市場發展非常迅速,特別是在亞洲地區新的期貨市場于、新加坡(1984)、東京(1985)、吉隆坡(1985)及香港(1986)等地相繼成立。
期貨合約交易在不同的市場有不同的種類,但大致上可分為四類,它們是:實際商品、外匯、賺取利息的資產及資產指數,通常是股市指數。
股市指數期貨交易是于1982年在肯薩斯市期貨交易所,推行價值系列指數期貨合約時開始。由于該合約交易的成功,其余三個美國股市指數期貨市場相繼出現。
有關人士認為,統一指數一旦推出,將會對股票市場產生深遠的影響。
首先,統一指數的推出將為新的金融工具的推出奠定堅實的基礎。我國現有市場屬于典型的單邊市場,不存在“賣空”的交易機制。在回避市場風險方面,缺乏適當的避險工具。特別是中國加入WTO,金融市場日益走向開放的今天,對于這種金融衍生工具的需求就更加強烈。全國性的統一指數的建立,將成為一系列新的金融投資工具推出的重要基礎。
其次,有利于釋放投資風險和吸引機構投資者入市。在缺乏有效風險管理工具的情形下,機構投資者在看跌時只能賣出所有的投資組合,這不僅增加其交易成本,而且使機構投資者難以迅速變現離場。因此,不利于像基金這樣有保值責任的機構投資者大規模入市。而統一指數、股指期貨等避險金融工具的推出,將有利于機構投資者大規模入市。
目前股市的現狀表明,由于缺乏避險機制,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資本市場的進一步發展。沒有避險機制的保障,任何利好舉措的出臺,任何資金的入市,都難以收到大家所期望的效果。可以說,避險機制即期指交易是事關股市長期平穩發展的重大現實問題。
當一個市場中缺乏避險機制時,股指往往會出現非理性的巨幅震蕩,這種震蕩造成了投資者的投資風險。于是,有的破產出局,有的聞股色變。投資者必然日趨減少。資本市場的發展受到明顯限制。
一個金融產品的產生緣于兩個方面,一個是產品本身的投資功能,一個是產品推出的市場環境,國內股票市場系統性風險過高是股指期貨產生的一個原因,建立健全有效的風險回避機制,是我國資本市場與國際資本市場實現安全接軌的前提條件。(兵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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