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鱷魚宣布啟用新標志
從明年秋冬服裝啟用
【本報訊】法國鱷魚和香港鱷魚達成全面和解,香港鱷魚隨即宣布啟用新標志。根據和解協議,香港鱷魚恤有限公司認可法國拉科斯特襯衫股份公司1980年在中國注冊的商標專
用權,并承諾在2006年3月31日之后不再使用香港鱷魚圖形,改用新商標圖形。
鱷魚恤新商標將是鱷魚恤有限公司合法注冊、自行擁有的商標,并依然采用鱷魚為主要圖案。新商標將于2004年中在市場上啟用。據介紹,新商標將從內地市場的一線城市進行推廣,并先從明年的秋冬服裝上開始使用。
“鱷魚”的煩惱
兩年前,法國Lacoste公司總裁“鱷魚”(LACOSTE)先生對說:“我相信,在一兩年內,新加坡鱷魚、香港鱷魚將在中國內地市場消失。”盡管這幾年來,法國“鱷魚”在中國市場的銷售量年增長都在40%以上,但其他“鱷魚”的存在,依然讓這位鱷魚先生感到“煩惱”和不爽。
三“鱷魚”中國斗陣
在中國市場上,拉科斯特最擔心的并不是那些貼牌的鄉鎮企業,而是另兩只“大鱷”:香港鱷魚恤有限公司和新加坡鱷魚國際機構有限公司。它們均由1947年從中國內地移民到新加坡及香港的陳氏兩兄弟開創,上世紀50年代在當地注冊商標。
拉科斯特公司于1980年和香港鱷魚恤簽署了一項調解協議:香港鱷魚承諾不在香港以外的其他地區注冊類似的令人混淆的鱷魚商標。但隨后其在中國內地提出了許多鱷魚商標申請,迫使拉科斯特公司在香港提起訴訟。
2001年7月,香港最高法院終審判決,裁決香港鱷魚恤公司撤回或撤銷其在中國內地的所有商標申請。(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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