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關于簡化預付貨款項下售付匯審核手續有關問題的通知》,對進口預付貨款項下的售付匯管理政策進行了調整。
預付貨款是國際貿易中一種常用的結算方式。成套設備進口一般要求進口方預付一定比例的定金,一些跨國公司母子公司和關聯公司間的進口以及一些臨時、應急性的采購也往往需要預付部分定金。近年來國內很多企業在日常國際結算中都采用了這一方式。
而根據以前外匯管理規定,對等值3萬美元以上的預付貨款,企業必須出具由外方銀行開立的保函,憑進口合同等憑證辦理對外支付。這一規定的出發點是為了防范風險,但隨著我國對外貿易的發展,企業反映3萬美元的限額偏低,限制了結算方式的選擇,增加了成本,而且對跨國公司母子公司、關聯公司間預付貨款的售付匯管理應有別于一般的預付貨款。本著推進貿易便利化、方便企業、改進服務的原則,國家外匯管理局對預付貨款項下的售付匯審核手續進行了簡化。
第一,預付貨款項下的購付匯,需憑保函辦理的限額從等值3萬美元提高到等值20萬美元。第二,跨國公司母子公司或關聯公司間預付貨款項下的購付匯,不再需要提供保函。此外,企業辦理進料加工貿易項下購付匯時,因進口料件集中報關暫時無法提供進口報關單而影響進口付匯的,企業可以持規定的憑證向所在地外匯局備案,憑外匯局核發的《進口付匯備案表》及規定的購付匯憑證,到銀行辦理購付匯手續,并按規定辦理進口付匯核銷手續。
【記者王志新23日北京報道】
國家外匯管理局資本項目管理司副司長鄭揚今天在2003中國基金市場國際研討會上透露,目前QDII的有關問題正在研究當中,何時推出沒有時間表。
鄭揚表示,在推出QFII制度時,QDII的問題就已經在研究,QDII推出的前兆可能是相關的規則先出臺。他說,QDII不會分步走,而是會考慮各方面的需求,先規定一定的條件和審批程序,只要是符合條件的機構都可以申請。
在談到目前QFII的情況時,鄭揚透露,除現在已審批的9家境外合格投資者外,還有五六家正在積極申請,外管局將在他們得到證監會的批準后,考慮給予他們一定的外匯額度。目前,QFII的外匯匯入情況良好,至于瑞銀華寶最近提出的增加3億-5億美元額度的申請,外管局正在研究,很有可能批準。
鄭揚還透露,目前QFII的資金大概是三三制,即1/3購買股票,1/3購買國債,另外1/3用于購買可轉債、基金或存于活期帳戶。外管局鼓勵QFII的資金用在資本市場上,而不是貨幣市場上,為此,每月都要對QFII的投資組合進行匯總。(24C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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