億安科技股價操縱案一審判決 原副總裁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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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9月26日 06:35 中國新聞網 | ||
中新網9月26日電 “億安科技”股價操縱案9月25日在廣州市中級法院做出一審判決,原廣東億安集團副總裁、財務總監李鴻清等5人因犯有“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分別被判刑2年3個月至3年半不等。 1998年10月至2001年2月,廣東億安集團董事局主席、法人代表羅成(另案處理)通過億安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控股的欣盛、中百等多家公司劃撥資金人民幣18億余元,以及在多家 2001年1月10日,鑒于“億安科技”股票出現的種種異常現象,中國證監會宣布調查涉嫌操縱“億安科技”股價一案,對持有“億安科技”股票的主要賬戶進行重點監控。 2001年7月至9月,億安集團副總裁兼財務總監李鴻清等5人先后被廣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隨后被廣州市檢察院以涉嫌操縱股票交易價格罪提起公訴,今年3月26日,廣州中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廣州中院經審理認為,李鴻清等5人明知億安集團是在操縱“億安科技”股票,仍積極參與,嚴重影響了“億安科技”的交易價格和交易量,侵害了國家對證券交易的管理制度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其行為已構成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肖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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