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這兩年我國在證券市場上重點采用的事后監管方式,中國證監會今年以來推出的一系列措施,有望使我國證券市場監管由重事后查處轉向事前、事中、事后三個階段并重,從而實現全程監管,提高我國股市的運行質量。
對證券市場的全程監管,是指對擬上市公司首次發行股票(或者違規行為發生前)時、上市公司違規行為正在發生時和事情已經暴露時等三個時段的監管處置方式。近兩年,我國對
證券市場主要采用事后查處的監管方式,查處了諸如億安科技、中科創業和銀廣夏等系列證券大案。這種監管方式雖然沉重打擊了一些證券市場上的違規者,但由于事前把關不夠,事后查處勞神費力,查不勝查。即使在高壓之下,上市公司虛假披露信息或從事內幕交易等行為屢見不鮮。證券市場低迷和很多違規行為的發生,在很大程度上可歸咎為上市公司質量不高。
目前,不少擬上市的公司仍采用部分改制設立的方式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實際運行時間大多在兩年以內,此前報表仍采用模擬方式編制,財務會計資料的可信性仍存在較大問題。這也是上市公司一年盈利、二年持平、三年虧損的重要原因。證監會21日公布的《關于進一步規范股票首次發行上市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向市場傳達了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政策取向。這一通知規定,股份公司成立滿三年后方可申請上市,屬于事前把關,目的是從源頭上杜絕公司業績失真問題。
此前,證監會和國資委9月8日聯合發布的《關于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從4個方面規范了上市公司與關聯方的資金往來、對外擔保及相應的清理、查處原則,可歸結為公司上市之后的事中和事后的監管范疇。
證監會醞釀已久的上市保薦制度(由券商負責發行人的上市推薦和輔導,并承擔上市后持續督導的責任)則更是全程監管模式的核心內容。我國過去發行新股時,只有證券監管部門在做審批關口控制和實質性判斷。這好比費心勞力修建一座高高的城墻,但面對市場上千萬個博弈者技巧高超的攻關,再高的墻也很容易被越過。上市保薦制則有可能將這一關口或城墻拆掉,而使這種關口或城墻無所不在。
伴隨著上述舉措,中國證監會還將推出系列配套政策,以求在一些影響上市公司質量和規范運作的難點問題上有所突破。由此不難發現,我國股市全程監管模式已初現輪廓。(上海證券報張旭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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