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國債交易出現重大失誤
010213國債付息前當公告未公告,當停牌未停牌,造成利息分配混亂
本報訊(記者程林)9月19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在代碼為010213的記賬式國債的交易上出現重大工作失誤,知情人士稱,上交所此次工作失誤可能導致交易混亂,并出現交付問題
,進而對投資者利益造成重大傷害。
未公告付息也未停牌
據了解,該次涉及的國債品種為2002年記賬式(13期)國債,該國債在公告、交易上出現了違反財政部規定的行為。
據了解,根據《財政部關于2003年記賬式國債還本付息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財庫[2003]1002號),2002年記賬式(13期)國債應于2003年9月20日支付利息。根據財政部規定和該債券品種的設定,該期國債付息的債權登記日為9月18日,凡于當日閉市后仍持有該期國債的投資者,為該期利息的最終所有者。根據有關規定,在9月19日,也就是昨日,該債券應該暫停交易一天。而根據財政部和交易所規定,債券在派息后,應以除息價復牌交易,并在該期國債掛牌名稱前冠以“XD”以示提醒。
但是,該期代號為010213國債,在本應暫停上市的昨日(19日)繼續交易,且在本應刊登派息公告的債權登記前幾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并未刊登派息公告。在發現問題后,上交所對該債券緊急停牌,但在停牌前,該債券已交易了半小時。
記者統計得知,在本應停牌的半小時內,該國債交易了56710張,收盤價比上一交易日下跌0.29元,而成交金額達到5537391元。
給國債交易和付息造成混亂
知情人士告訴記者,上交所此次在010213國債品種上的行為,屬于重大工作失誤,嚴重違反財政部直接規定。并且在整個國債派息流程被打亂之后,又產生了新的問題:即到底是周四登記的債券持有人還是周五購買的債券持有人應該享有債券收益?
另一個問題是,由于違反業務流程,上交所國債交易整個系統可能出現混亂。
同時,上交所本應在派息前幾日進行公告,但上交所并未就此公告,會員單位對此也不知曉,導致周五交易未按除息價進行,如此則對周六該國債利息的分配造成新的難題。
知情人士表示,此次違規國債交易將對國債當時買賣雙方造成不公平,對于賣出債券方,其既未按除息價交易、又能享受國債利息,還可能獲得周五、周六兩天的利息收入;而對于買入債券方,其既未按除息價交易、又可能得不到債券利息,還可能蒙受兩天利息收入的損失。
知情人士最后表示,為了挽回影響,上交所可能會宣布昨日上午進行的該期國債交易作廢,但該宗失誤對買入債券投資者的影響,卻已經造成。綜合看來,上交所此次工作失誤,為歷年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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