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控股股東寶鋼集團上海五鋼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五鋼公司” 與西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高新地產”于2003年2月15日簽署了《股權轉讓協議》,五鋼公司將其持有的482708420,-&(股國有法人股占公司總股本的67.03%%及8757880股社會法人股 占公司總股本的1.22%,總計4914663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68.25%協議轉讓給高新地產,每股轉讓價格為2.15元,轉讓價款為1055641261.65元。上述股份轉讓事宜已獲國家財政部有關批復之批準,現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公司字?2003?41號文批準,同意豁免高
新地產的要約收購義務,具體內容如下:
一、同意割免高新地產本次因受讓491466300股國有法人股 占公司總股本的68.25% 而應履行的要約收購義務。
二、今后高新地產若增持滬昌特鋼股票,必須按照《證券法》的規定以要約方式進行,除非事先獲得中國證監會對要約收購義務的豁免。高新地產的子公司及關聯企業若增持滬昌特鋼股票,視同高新地產增持滬昌特鋼股票,對此高新地產必須按上述要求立即履行要約收購義務。
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后,高新地產將持有公司491466300股股份,為公司第一大股東,寶鋼集團上海五鋼公司仍持有公司流通股7486112股,為公司第三大股東。
公司本次股份轉讓的相關公告均刊登于《上海證券報》,有關文件索引如下:
內容日期
公司股東股份轉讓提示性公告2003.2.18
股東持股變動報告書2003.2.19
控股股東股份轉讓獲財政部批復公告2003.3.27
收購報告書2003.4.26
證監會豁免高新地產要約收購滬昌特鋼股票義務的批復2003.9.12
特此公告
上海滬昌特殊鋼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9月12日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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