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訴ST東方虛假陳述賠償案9月23日開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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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9月12日 05:55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 ||
國際金融報記者 蔡鋒 發自上海 經過7個月的等待,投資者訴ST東方(000682)虛假陳述民事賠償糾紛案終于將進入實體審理階段。9月11日,投資者代理律師上海聞達律師事務所宋一欣收到的《民事裁定書》和《開庭通知》顯示,山東省高院裁定ST東方案管轄權仍在青島,青島市中院將于9月23日正式開庭審理此案。 今年2月8日,曹小妹等7位投資者在最高院“1·9規定”生效后的第一時間率先向青島市中院起訴ST東方,起訴對象包括ST東方及其部分高管、主承銷商及上市推薦人中國經濟開發信托投資公司、審計機構山東乾聚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當時青島市中院初定4月7日開庭。 但是,2月27日,東方電子在答辯期內提出了《管轄異議申請書》,認為管轄法院應為濟南市中院,而非青島市中院。青島市中院因此在4月1日將開庭時間延期。4月24日,青島市中院作出管轄權問題的裁定,裁定ST東方案由青島中院管轄,并于5月14日向原被告雙方送達書面裁定書。 不過在青島市中院作出管轄權裁定之后的法定上訴期內,ST東方向山東省高院提出了管轄權問題的上訴。宋一欣律師介紹,山東省高院是在今年7月31日作出《民事裁定書》的,對被告ST東方的上訴作出了最終裁決,即維持原裁定,ST東方案仍由青島市中院管轄。 由此,青島市中院發出《開庭通知》,安排率先起訴的曹小妹等7人在9月23日上午開庭。青島中院已經為本案專門制作了《舉證通知書》發給原被告。 不過宋一欣略帶遺憾地表示,雖然曹小妹等7人的案子開庭了,其后起訴ST東方的其他投資者的開庭,法院目前還未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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