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中介公司或代理機構,將成為國內保險公司業務擴張的制約因素記者 何曉晴
“現在不加速發展還等何時?”對于前天保監會下發的《保險公司經營區域將進一步放寬限制的通知》,一中資保險公司的老總似乎已經壓抑不住內心的興奮。因為按《通知》的規定,在明年12月11日前,外資和合資保險公司的經營區域只限于入世協議規定的開放城市,顯然《通知》的“針對性”太強了。
進一步放寬保險公司經營區域的限制后,保險業競爭將更加激烈。從2003年10月1日起,凡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有分支機構的,在加強管理、控制風險、保證服務的前提下,都可以通過專業保險中介公司或者設立營銷服務部的方式在該省、自治區或直轄市的行政轄區內開展業務。保監會認為,放寬區域限制的意義就在于,首先有利于促進我國西部地區和廣大農村地區保險業的發展,更好地服務西部大開發;有利于保險公司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有利于保險公司將核心競爭力轉到產品設計和服務創新上來以及有利于形成保險市場體系的多元化格局。
有業界人士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盡管保監會并沒有相關的條文,但各地的保險監督機構都對各保險公司跨地域的業務進行了嚴厲的查處。《通知》的出臺應該說其意義是重大的。而且區域限制的擴寬無疑將使市場增加更多的保險主體,從局部來說也擴大了競爭,其結果必然有利于落后地區的發展。但是該人士也坦言,通過中介機構來擴張,確實可以降低保險公司的運作成本,而此招能否達到監管層愿望,實現保險市場體系的多元化,格局似乎還言之過早。
據了解,由于37家保險代理機構、6家保險公估機構、6家保險經紀公司籌備組在規定的期限內未完成籌建工作或未達到開業標準,保監會昨天已公告,根據《保險代理機構管理規定》、《保險公估機構管理規定》、《保險經紀公司管理規定》,依法取消了其籌建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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