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上只有賣不出去的價格,沒有賣不出去的股票,這個道理就好比菜市場里沒有賣不出去的爛白菜一樣的樸素,道理已經在“中國股市10萬個為什么之六十四”中講的很清楚了。
但是,如果這棵爛白菜都“爛心”了,菜市場還在往外賣,而且也的確有人買了卻吃了中毒,問題的性質就發生了變化,這就不是一個簡單的價格問題了,而是涉嫌欺詐,涉嫌
違規經營,這個賣菜的就要被查處,就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這個道理也同樣很清楚。
同樣的道理如果套用到資本市場,我們就會發現,上市公司其實就是那棵爛白菜,承銷商就是那個賣菜人,而投資者就是那個買菜人。IPO的過程就是我們買賣爛白菜的過程。
那么,我們現在買到的都是些什么爛白菜呢?
統計表明,截至2003年8月底新上市的公司41家,20家業績大幅下滑,這個比例占48.8%,41家的整體業績比去年同期下滑了97%,加權平均每股利潤才0.0026元,連一分錢都不到,遠遠低于2003年上半年市場整體0.123元的平均水平。
這意味著什么呢?
這意味著新股不敗的神話徹底失去了偽裝的基礎。“一年績優,二年下滑,三年虧損”的規律被徹底打破,極端的南方航空上市7天就每股虧損0.35元。
這意味著股指失去了新股上漲而帶來的權重依賴,股指的表現反過來受到新股的牽累,行情再難依靠新股領漲,傳統的盈利模式遭到挑戰。
這意味著2003年以來上市的這批爛白菜都是些濫竽充數的、假冒偽劣的“爛心”貨。投資者有權利問一聲是誰賣的爛白菜,這樣的爛白菜又是如何貼上合格標簽的,又都有誰該對這批爛白菜負責?
中國的股票發行實行的是核準制,一個公司的股票要實現IPO的過程,其中券商是一個重要因素,首先要完成上市公司的輔導,其次要為上市公司尋找通道,最終還要全額包銷。券商同時還是一個核心的因素,因為無論是律師還是會計師,其實都是為券商服務的,他們的中介作用也都是建立在券商專業服務的基礎上的。當然,券商承銷股票的好處也是最大的,承銷費用高則千萬,低則百萬,而且至今市場上鮮有IPO股票砸在手中的事例,IPO沒有銷成大股東的憂慮。與此形成強烈反差的則是,如果券商承銷的股票出現了問題,付出的代價卻極為有限,充其量減免通道的數量,減少營業收入而已,根本不會有覆頂之災。
券商券商,在商言商。逐利就是券商的本能,違規的成本越低,違規的動力就越強;違規的利潤越厚,違規的沖動就越大。因此從這個角度看,券商在承銷過程中違規是正常的,不違規是可貴的;券商受到質疑是正常的,不受質疑是不正常的。為了遏制券商利欲熏心,中國證監會嘗試保薦制是必要的,也是明智的,最大的意義在于能把隸屬于自己的發行審核委員會的責任搞出來,做到發行審核和發行監管完全獨立,從而完成制度建設。
因為說到底,核準股票能不能上市的還是發行審核委員會,不是承銷商,因為說到底,核準股票存不存在欺詐的最后還是發行審核委員會而不是承銷商。發審委也是上市公司IPO過程中唯一沒有利益沖突的關聯方,投資者唯一可以信賴的第三方。
誰能說,現在的發審委不必對今年上市的這批爛白菜負責? (9B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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