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遭遇不正當競爭的婷美公司準備將對手珍妮雅告上法庭時,卻發現這個涉嫌發布不正當競爭招商廣告的珍妮雅連在中國的登記手續都沒有辦,“我們想告卻連這‘洋主’都找不到”,9月4日,婷美公司法律顧問、北京北斗律師事務所律師孔鵬向記者訴說了無奈。
據了解,9月1日,珍妮雅(中國)美體事業機構、日本珍妮雅美體株式會社和上海塑神服飾有限公司三家單位打出招商廣告,廣告中含有對塑身美體內衣界知名品牌婷美、愛慕
以及雅筑、日佩爾等美容店明顯貶低性的語言。
婷美公司認為,根據“廣告不得貶低其他生產經營者的商品或者服務”的法律規定,珍妮雅已經對婷美構成不正當競爭,于是婷美方面準備起訴上述三家單位。
為確認被告的身份,婷美對上述兩家“洋公司”進行了查詢。不過讓婷美意想不到的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信息中心出具的查詢單顯示,沒有查到珍妮雅(中國)美體事業機構這個企業的相關信息;在上海市工商局也沒有查到日本珍妮雅美體株式會社的登記注冊信息。
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果外國企業沒有在國內有關機構注冊或者辦理設立代表處手續而進行經營活動,則屬于違規操作。
有關專家分析認為,為迎合國內一些“崇洋”的消費心態,國內的個別產品便打著外國公司的名號、披著洋品牌的外衣出現,迷惑消費者和投資者。他們常用的手法是先在國外注冊一個或幾個洋公司、洋品牌,然后在國內搞授權銷售經營。這種現象多發生在音響、服裝等領域。“必須小心這種假洋鬼子。”
(元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