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波明:監管不能無為而治 | ||
---|---|---|
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8月28日 18:51 證券市場周刊 | ||
近一段時期以來,一個明顯的變化是證監會越來越多地嘗試無為而治,但在實際操作的過程中經常因為做得不到位而變成了有為治之。在公有制的資本市場中,僅僅無為而治完全不夠,證監會不得不繼續擔負證券市場發展的責任 中國證券市場自1990年建立以來,已經走過了十幾個春秋。 在這些年中,證券市場并未像當初想像的那樣順風順水,而是出現了很多問題,其中證券市場的有效性問題尤其值得關注,而這些問題的出現與解決都與證監會的監管理念有很大的關系。 中國政府在最初籌建證券市場的時候,理念很簡單,認為中國的證券市場沒有特殊的屬性,不論是交易所的籌建還是法律框架的構建,只需將國外的那套東西搬過來就行。當時西方發達國家存在兩種監管模式:一種是以德國為代表的“大一統”模式,將銀行和證券市場放在一起進行監管;另一種則是以美日等國為代表的分立模式,成立獨立的證券監管委員會對市場進行有效監管。最終中國采用了美日模式,成立了人民銀行體系之外的證監會監管證券市場。 中國證券市場發展過程中出了很多問題,主要在于從西方照搬的模式跟中國市場的特殊屬性發生了矛盾。中國的證券市場是有自己特殊屬性的,無論采用哪一種監管模式,都應立足于中國證券市場的實際情況。 中國的證券市場是以公有制為主的,雖然有民營成分,但所占比例很小。上市公司中,至少有2/3以上是國有企業,證券公司等中介機構的情況也如出一轍。公有成分占主要地位決定了中國證券市場與私有制為主體的西方證券市場存在較大的差異,這是我們在討論證券市場的有關問題時必須要考慮的因素。討論市場的問題,最終回避不了所有制的問題。 如何有效地實施公有制體制下的監管?這是證券市場13年發展史中一直在探索的問題,也是現在必須面對和逐步解決的最重要的問題。 與其他國家的證券監管機構相比,中國證券市場監管最大的特殊性在于,它擔負了更多的責任。除了監管,中國的證券監管部門還擔負著發展證券市場的任務,這是國外監管機構不必承擔的責任。中國證監會剛剛組建之時,不但要負責把監管體系建立起來,還擔負著保證其發展的任務,包括引導市場怎么走。直到第二、三屆證監會領導上任時,仍舊認為政府必須管市場。無論是直接調控還是間接調控,證監會采取的都是非常生硬的介入市場方式。雖然這種監管方式有問題,但在特定的歷史時期,有一定的合理性。 近一段時期以來,一個明顯的變化是證監會越來越多地嘗試無為而治,但在實際操作的過程中經常因為做得不到位而變成了有為治之。在公有制的資本市場中,證監會不得不繼續擔負促進證券市場發展的責任。 證券監管是一種非常講究技巧的東西,任何一個成功的監管往往都是在過度監管與過松監管之間尋求平衡點。過度的監管可能是保護了投資者的利益,同時失去了市場的有效性。新加坡與香港就是鮮明的對比。 在公有制條件下,市場自發實現其有效性很難,只有通過適當的監管才能最大程度地實現其有效性。與此同時,如果市場的有效性出現了問題,一定要從監管上去抓,無為而治不能解決問題。 另外,中國經濟快速發展在中國的資本市場沒有合理的反映,顯示出投資者對證券市場信心的嚴重不足,這是一個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作者為中國證券市場研究中心總干事,《證券市場周刊》社長) 聲明:新浪網登載此文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