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等三部門緊急通知 電力系統“職工持股”叫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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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8月23日 08:11 經濟日報 | ||
國資委等三部門緊急通知電力系統“職工持股”叫停 2003.08.23 08:00:00 經濟日報 [ 2 版] 本報北京8月22日訊 記者連俊報道國資委、發改委、財政部近日聯合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各地暫停將經營發電或電網業務的中央和地方各級電力企業改制為職工持股的企業。國務院有關部門近期將組織專項調查,抓緊制定有關規范實施的具體辦法。待新辦法出臺后, 近年來,國有及國有控股電力企業進行職工持股的改革對職工參與公司治理、調動生產經營積極性,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在一些地區和企業,出現了違規實施國有電力企業職工持股改制;企業改制未經中介機構進行財務審計,國有資產未經評估或未通過公開競價方式出售;國有電力企業的利潤向電力系統職工投資的企業轉移等問題。為規范電力市場秩序和企業改制工作,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國資委、發改委和財政部聯合下發了有關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暫停將經營發電或電網業務的中央和地方各級電力企業改制為職工持股的企業。改制的形式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企業;職工持股的方式包括職工自然人直接持股、工會或職工持股會持股、職工通過持股“三產”及多種經營等企業間接持股電力企業;暫停將電力企業的發電設施、變電設施和電力線路設施及其有關輔助設施等實物資產出售給職工或職工持股的企業。暫停違規改制或新設立職工持股的企業投資新設立發電企業。 通知指出,凡涉及以上內容的電力企業改制方案、實物資產出售方案和新設立企業,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電力企業暫停辦理新的審批,正在審批的要立即停止。嚴禁未經審批實施企業改制、出售資產和新設立企業。通知要求各地嚴格執行國務院有關規定,凡違反國辦發[2000]69號文件有關規定的投資和交易活動一律無效。 通知同時指出,電力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電力生產、電網調度的法律法規,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不得違反規定通過電網調度讓職工持股的發電企業多發電,不得違反規定擅自改變大電網對市、縣供電公司的售電價格,不得擅自提高對職工持股的發電企業的購電價格,不得在采購、委托承包工程、提供服務等業務中通過不合理的價格將電力企業利潤轉給職工持股企業或者通過其他關聯交易造成國有資產流失。作者:連俊資料來源:經濟日報【上一條】【下一條】中組部在干部教育培訓工作座談會上指出5年內縣處級以上干部培訓一遍[關閉]為了保證準確閱讀經濟日報網絡版,請將中文平臺字庫設為國標擴展碼(GBK)建議用IE4.0 以上版本 800 x 600屏幕分辨率瀏覽。經濟日報社,未經授權禁止復制或建立鏡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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