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稅避出大量“小房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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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8月22日 12:32 粵港信息日報 | ||
“小房東”現象 杭州的小佳佳剛過了一周歲生日,但他已是杭州市中心一套120多平方米居室的房東。上個月,佳佳的媽媽花了70多萬元在文欣苑買了一套住房,戶主便是佳佳。 杭城出現的這種“小房東”并非個別。一售樓處提供的信息表明,自去年以來,以未 避稅是主因 據介紹,假如父母想給未成年的孩子買房,只需要辦理兩份公證——監護權公證和不可撤銷的承諾書公證即可。前者主要是為了證明父母買房給孩子完全是自愿行為;后者主要是父母向銀行作按揭還錢的保證。浙江省公證處主任王敏超證實,最近兩年來,該公證處幾乎每天都要做一兩起這樣的公證。 讓孩子做房東,“醉翁”之意在避稅。一位為兒子在富陽銀湖買了別墅的許姓父親直言:“兒子大了遲早要買房的,現在買以后可以減輕點壓力,而且可以省一些房產過戶之類的麻煩和費用,最重要的是日后不用繳遺產稅了。”王敏超介紹,中國目前法律沒有規定不能給孩子購買房子,所以只要父母是自愿非被強迫的,以孩子名義購買房產,就并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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