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銷售公司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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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8月20日 12:41 粵港信息日報 | ||
上世紀70年代,美國國會通過了一項名為海外銷售公司的計劃,為了增強出口企業的競爭力,該計劃為在海外設有分支機構的美國公司提供了合法避稅的依據,跨國公司出口收入的15%-30%可以免于向美國納稅。 此法一經推出,立即招致強烈反對。2001年,歐盟將美國告到了世貿組織,在經過一年多的取證后,世貿組織于去年1月作出裁決,美國的稅收減免計劃屬非法補貼,違反國際貿 世貿組織2002年8月30日宣布,美國實行的出口企業優惠稅收政策是違法的,因此歐盟有權對價值40億美元的美國出口商品征收懲罰性關稅。這是自1995年世貿組織成立以來,該組織作出的懲罰金額最高的一次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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