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薦制箭在弦上(財富視點)(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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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8月16日 02:24 人民網-市場報 | ||||||
張旭東 盡管沒有明確的時間表,但盡早出臺實施上市保薦制,已成為證監會目前首推的工作任務。 所謂上市保薦制,簡而言之,就是讓券商和責任人對其承銷發行的股票,負有一定的持續性連帶擔保責任。 目前已是箭在弦上的保薦制與證監會過去許多適時推出的政策有著本質區別。證監會發行部負責人說:“我國要將保薦制引入主板市場,這在世界上還是第一家。這必將對我國證券市場帶來深遠的影響。” 股票出問題將追究券商責任 “自銀廣夏事件之后,若是股票出了問題,人們常常習慣追究注冊會計師的責任。”一位證券專家表示,“而隨著保薦制的推行,券商也將對其過失付出代價。” 保薦制具體是指,由保薦人(券商)負責發行人的上市推薦和輔導,核實公司發行文件中所載資料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協助發行人建立嚴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不僅承擔上市后持續督導的責任,還將責任落實到個人。 年初的證監會工作會議,已將逐步建立保薦制列為今年監管工作重點之一。進入7月,推進保薦制的步伐明顯加快。證監會當前正向券商征求意見,總結2001年3月17日改革“額度指標制”和實施“核準制”以來的經驗和存在的問題,積極研究推行保薦制。 7月1日,證監會向國內10余家大型券商發放了《公開發行和上市證券保薦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業內意見稿;7月4日、7月16日,證監會先后召集券商主管投資銀行業務的負責人,就實施保薦制廣泛征求意見,商討具體細節。 一位券商老總對記者表示,中國證券市場到目前為止才十多年歷史,市場的誠信意識還不夠,法制建設還有待加強,投資者也還不成熟。在主板市場引入保薦制將會帶來中國新股發行體制的一場深刻變革,這有助于完善中國證券市場的制度建設。 要旨是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證監會將保薦制作為近期的工作重點,是希望借助保薦制來提高上市公司內在質量,進而恢復和增強普通投資者的信心,還原證券市場的本來面目,從而達到進一步發揮證券市場優化資本資源配置的功能。 保薦制被證監會寄予厚望,不是沒有道理。在成熟的資本市場上,保薦制大多運用在創業板市場上。而各國創業板市場實踐已充分表明,這一制度在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等方面效果相當明顯。 美國“安然”事件發生后,各國對于加強中介機構的作用,特別是發揮保薦人的作用達成一致意見。5月底,香港交易所和香港證監會聯合發布《關于保薦人和獨立財務顧問監管規則》的咨詢文件,也建議在主板和創業板實行統一的上市保薦制。 保薦制的推出將形成良性競爭的機制,也直接提高中國證券公司的整體素質。湯世生說,保薦制將轉變中國證券公司的經營理念和業務模式,有利于中國證券公司的“強身健體”。 據了解,保薦制管理辦法將對券商責任細化分解到人,可謂條條切中要害。 湯世生說,券商在新股發行過程中充當信息中介作用,必將以其信譽為發行人做出符合上市條件的保證。這將促使投資銀行業務更好地履行盡職調查和輔導職責,大量高聲譽中介機構的存在將提高金融市場信息生產的質量。 打造管道式全程監管模式 近年來,世界各國監管機構都在積極尋找新的監管思路,有一點已達成共識,即應致力于培育和構筑強有力的中介屏障,保護投資者利益。而實行保薦制正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證監會發行部相關負責人曾打過這么一個比方:過去發行新股時,只有證券監管部門在做“審批關口控制”和實質性判斷。這好比監管者費心勞力修建一座高高的“城墻”,但面對市場千萬個博弈者技巧高超的“攻關”,再高的墻也很容易被越過。保薦制就有可能將這一“關口”或“城墻”拆掉,而使這種“關口”或“城墻”無所不在,變成一座座“道德之墻”。保薦制的引入將由此使監管模式從“關口”式監管轉向“管道”式監管。 如此一來,監管者不必代表市場的中介機構進行盡職調查、不必代替市場的上市公司進行治理的協調、不必代替市場的投資者進行投資選擇的操勞,從而使監管模式發生重大改變。 證券界人士對此評價說,由于保薦制目前在國際主板市場上還沒有成功引入的先例,如果保薦制成功應用到中國證券主板市場,那么這將是中國的首創。甚至有業內人士樂觀地預測,“保薦制起源于英國,發展于中國香港,光大于中國內地”。 顧慮來自何方 保薦制無論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中都被證明是一種較好的制度安排,但問題在于,如果推行保薦制只是因為目前實施的規則弊端開始顯現,而與保薦制配套的措施還尚未建立,那么難保保薦制不會走樣。 一位不愿透露身份的證券人士說,任何一種被視為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都需要一定的法律環境和制度環境。如果事先沒有建立起配套措施,很可能又會引申出其他的問題,監管部門只能周而復始地非系統地解決一個又一個的問題。 順利推行保薦制,還應保障落實違規處罰的具體措施。如果沒有懲戒,再多再細致的連帶風險責任和義務都不能杜絕違規事件的發生。比如,目前對主承銷商的責任追究也有相關要求,但真正貫徹執行起來,卻并不十分令人滿意。 目前,《公開發行和上市證券保薦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業內意見稿。仍處于不斷地修訂細化過程中。對保薦人資格的認定、保薦人的權利義務劃分以及法律責任界定等仍是爭論的焦點。 部分中小券商對保薦制也提出了一些意見。保薦制的推行將對券商現有利益格局重新調整,一些實力不濟的券商也擔心在新一輪的競爭中會被淘汰。所以,少數固守現狀的券商對此頗多微詞。 此外,推行保薦制,也將在業內形成“保薦代表人”(代表券商進行簽字)這一階層,保薦代表人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公司能否上市的命運,由此保薦代表人的身價將倍增。有估計說符合條件的保薦代表人數約在200人左右。這批人的出現將改變目前投資銀行業務流程,證券公司現在對“通道”的競爭,將轉向對“保薦代表人”的競爭。但是,如何建立對保薦代表人的約束機制,也是目前推行保薦制所要考慮的一個重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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