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國債回購醞釀變法 年內擬推開放式回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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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8月14日 12:23 粵港信息日報 | ||
記者 何曉晴 一場由富友證券國債回購事件引發的上交所國債回購變法,現在看來已是在所難免。 昨天,上交所債券部經理李剛向記者表示,目前,有關開放式回購的交易系統和規則已經設計完畢,只需最后完善可能出現的逼空風險防范系統。李剛料年內推出開放式回購的 據了解,上交所擬推行的開放式回購與現行的國債回購有著根本的不同。所謂開放式回購也稱債券買斷式回購,是指資金融入方(正回購方)以出售債券現券的方式,向資金融出方(逆回購方)融入資金,并按照約定利率和期限,以債券回購方式贖回債券現券。 也就是說,債券的所有權在交易過程中發生了實質性的轉移。而現行的國債回購則是封閉式的回購,是一種以國債為抵押品的拆借短期資金的借貸行為,是指國債所有者作為正回購方,放棄一定時間的國債使用權,換取另一方(即逆回購方)相同時間、相應數量的資金使用權;期滿后,按照成交時約定的價格贖回國債。在整個交易過程中,債券所有權并沒有產生實質性的變化。 另據了解,上交所的開放式回購與銀行間的開放式回購也有著明顯的不同,同時,為了防止逼空風險,最初開放式回購也許將會只限于發行數量較大的債券,而不會推廣到一些相對而言發行規模較小的債券上。這樣做的主要目的是在產品設計上要考慮對股市的影響,以有效控制風險。此外,產品正式推出前還必須經過財政部、證監會和央行層層批準后方可實施。 業內分析人士認為,促成上交所國債回購變法的根本原因是此前國債回購過程當中所暴露出來的種種弊端所致。特別是富友證券國債回購事件更是一根導火索,促使上交所痛下決心,進行變革。一位國有商業銀行的人士指出,“富友證券挪用客戶39億國債資金的事件,使目前國債回購的制度缺陷暴露無遺。這種缺陷一方面表現在清算制度上,另一方面表現在標準券及其折算率上。而標準券及其折算率設計方面的缺陷又容易使交易所對結算風險難以抵抗。” 有業內資深人士進一步指出,目前,在國際上國債回購通行的都是開放式回購,上交所推出開放式回購也是加快與國際慣例接軌。 此外,引入開放式回購業務,還有利于增加債券市場交易的活躍程度,也更有利于促進債券品種定價的準確性。同時,對債券市場的投資者而言,又提供了一個新的盈利模式和避險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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