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非流通股轉讓過戶和質押出新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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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8月12日 01:17 人民網-市場報 | ||
本報訊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發布四個通知,進一步明確了深市公司非流通股轉讓過戶和質押登記的新要求。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國有股權協議轉讓過戶須知》的規定,申報資料中須有國資委的批文。另外,發起人股股權轉讓,上市公司須成立三年(含三年)以上,出具上市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外商企業(含三資企業)受讓上市公司境內國有股,受讓方還須出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非國有股權協議轉讓過戶須知》特別提示,按中國證監會最近通知,目前上市公司非國有股協議轉讓,只限于轉讓股數占上市公司總股本5%以上(含5%),且僅限于法人之間“一對一”轉讓,不得將股份拆散,不得通過公開拍賣(司法拍賣除外)或者其他公開征集受讓人的形式進行。 《外商受讓深交所上市公司國有股、法人股過戶須知》規定,申報資料中要有國家商務部的核準文件。股權變動達5%以上或持有公司5%以上的發行在外流通股的股東,其持有該種股票的增減變化每達到該種股票發行在外的總額的5%以上,須提供在指定報紙上進行信息披露的公告原件;外商受讓上市公司國有股、法人股構成上市公司收購的,還需提供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公告。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質押登記須知》則要求,國有股東用于質押的國有股數量不得超過其所持該公司國有股數量總額的50%。同時,在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東辦理股權質押登記時,要視被質押的股權性質,提供相關的函件。 。▌⑴d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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