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面臨新課題-8月1日起個人可在北京經濟開發區買路買橋 | ||
---|---|---|
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8月08日 10:34 經濟參考報 | ||
從8月1日開始,開發區內的道路、廣場、路燈、橋梁、停車場、停位等基礎設施都可以被企業和個人投資建設、收購和經營。 據北京媒體報道,上述政策是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剛剛制定的《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鼓勵社會資本投資經營基礎設施項目暫行辦法》的內容之一。 開發區發展研究與法制辦公室主任王合生介紹說,“比如某企業或個人通過競標以200萬元獲得了一個停車場的經營權,他所收取的停車費便是開發區對企業的回報;如果是企業投資建設廣場,則可以以企業的名義來為廣場冠名作為回報。”作者:陳筱紅文章來源:中國新聞網發布日期:2003-8-4星 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