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今起對從韓日進口銅版紙征收反傾銷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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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8月06日 15:45 中國新聞網 | ||
中新網8月6日電商務部今日發布了2003年第35號公告,公布了對原產于韓國、日本、美國和芬蘭的進口銅版紙反傾銷調查的終裁決定,決定自2003年8月6日起,對原產于韓國、日本的進口銅版紙征收4%-71%不等的反傾銷稅,期限為5年。 原外經貿部于2002年11月26日發布該案的初裁決定,決定對該被調查產品采取臨時反傾銷措施。初裁決定公告后,調查機關繼續對傾銷及傾銷幅度、損害及損害程度以及傾銷與 2003年8月6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產于日本和韓國的銅版紙(該產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稅則號中列為:48101300、48101400和48101900)時,應依據終裁決定中所確定的各公司傾銷幅度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繳納相應的反傾銷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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