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金融廳要求銀行提高盈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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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8月04日 05:09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 ||||
新華社記者 樂紹延 發自東京 日本金融廳8月1日以沒有達到“改善經營狀況計劃”所提出的盈利目標為由,對日本瑞穗金融控股集團等15家政府持有股份的金融機構發布命令,要求它們在規定期限內改善經營狀況,否則將嚴厲追究主要經營者的領導責任。 金融廳發布的命令內容包括:要求瑞穗金融控股、日本聯合金融控股、三井住友金融集團、三井托拉斯金融控股集團等15家金融機構在8月29日前,提出加強內部整改,提高盈利能力,確保經濟效益的“改善經營狀況計劃”,并報金融廳審核。此外,這些金融機構今后每個季度都必須向金融廳提交“計劃執行情況報告”。 命令規定,如果在明年3月底結束的2003年度決算中,上述金融企業的最終利潤仍低于整改計劃規定的30%,政府將根據法定程序,解除這些金融機構主要領導人的職務。 在上世紀90年代末,日本政府通過認購優先股的形式,向上述金融機構注入大量國庫資金。去年秋天,在現任金融經濟財政大臣竹中平藏的主導下,日本制定了“金融再生計劃”。該計劃明確規定,將嚴厲處分那些沒有達到盈利計劃指標的金融機構。具體做法是令其限期改進,如在一年后,該金融機構的實際盈利仍低于計劃,將撤銷其領導職務。如連續三年出現虧損,政府將考慮把優先股轉換成普通股,參與該金融機構的管理,并視情況將其收為國有。 命令發布后,日本主要金融機構紛紛表示抗議,認為2002年度的巨額赤字主要是政府要求加快不良債權處理,減少上市公司股票持有量所致。 在2002年度的決算中,日本大型金融機構根據政府提出的“金融再生計劃”,加大了處理不良債權的力度,不良債權余額因此大幅減少。其中,日本大型金融機構的不良債權余額為20.7萬億日元,比上年同期減少了7.7萬億日元。截至今年3月底,日本大型商業銀行的不良債權占貸款余額的比例為7.2%,比上年同期下降了0.9個百分點。為此,日本金融廳說,這為實現政府確定的在2004年度末將不良債權比例降到4%的目標開了一個很好的頭。 竹中在當天的新聞發布會上說,金融廳是在根據規定辦事,目的在于督促金融機構增強盈利能力,減少國民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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