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簡稱:ST國嘉證券代碼:600646編號:臨2003-064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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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8月02日 02:00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上海國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項公告 上海國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我公司”)于近日收到(2003)滬二中執字第418號《民事判決書》、《和解協議》和(2003)西中法執民字第125號《執行通知書》。 一、我公司于近日收到陜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2003)西中法執民字第125號《執行 1、給付中國建設銀行西安市朱雀路支行欠款本金240萬美元及利息1,144,733.61美元(利息計算至2002年10月15日,其后至判決給付之日的利息在執行時另計),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2、負擔案件受理費132,476元,申請執行費233,707元。 逾期不履行,該院將依法強制執行,遲延履行期間加倍債務利息將繼續計算到執行完畢之日止。 二、我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2003)滬二中執字第418號《民事裁定書》,因我公司向中國光大銀行上海分行借款3000萬元人民幣逾期未還,由上海開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長發集團長江投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擔保一案(詳見我公司2002年6月11日、2002年6月15日、2002年11月26日刊登于《上海證券報》上的公告),(2003)滬二中執字第418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如下: 1、凍結、劃撥被執行人上海國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銀行存款人民幣30,874,936.38元及加倍支付延遲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和承擔執行期間產生的實際支出費用;或凍結、劃撥被執行人上海開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銀行存款人民幣10,291,645.46元及加倍支付延遲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和承擔執行期間產生的實際支出費用;或凍結、劃撥被執行人長發集團長江投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銀行存款人民幣20,583,290.92元及加倍支付延遲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和承擔執行期間產生的實際支出費用。 2、不足之數,查封、扣押或拍賣、變賣被執行人上海國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開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長發集團長江投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價值相當的財產。 因上述借款擔保案件已由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2003)滬二中執字第418號立案執行。在執行過程中,長發集團長江投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長江投資”)向法院提出了還款計劃,經法院主持調解,我公司、長江投資和中國光大銀行上海分行(下稱“光大上分”)就還款計劃達成了《和解協議》: 1、上海國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國嘉實業”)、上海開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開開實業”)、長發集團長江投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確認截止2003年6月20日止國嘉實業尚欠光大上分借款本金人民幣3000萬元及相應利息3,371,175元,訴訟費164,709元,合計人民幣33,535,884元,應支付市二中院執行費人民幣32,875元。 2、長江投資依據生效判決書,承擔本金人民幣2000萬元以及相應利息的連帶保證責任。國嘉實業、開開實業、長江投資共同負擔訴訟費人民幣164,709元、執行費32,875元。 3、長江投資承諾履行連帶保證責任,分三次向光大上分歸還借款本金、利息及訴訟費。并承擔本案訴訟費109,806元,執行費21,917元,合計131,723元,由長江投資向市二中院繳納。 長江投資承擔保證責任后直接向國嘉實業追償。 4、光大上分同意在長江投資履行上述保證責任后,將有關還款還息等憑證,交付給長江投資。 5、若長江投資未能按上述還款期限如期履行還款義務,光大上分則有權就未履行的全部債務向法院申請恢復強制執行,不再受第三項還款計劃的制約。 上海開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也提出了還款計劃,經法院支持調解,國嘉實業、開開實業和光大上分就還款計劃達成了《協議書》: 1、國嘉實業、開開實業、長江投資確認截止2003年6月20日止國嘉實業尚欠光大上分借款本金人民幣3000萬元及相應利息3,371,175元,訴訟費164,709元,合計人民幣33,535,884元,應支付市二中院執行費人民幣32,875元。 2、開開實業依據生效判決書,承擔本金人民幣1000萬元以及相應利息的連帶保證責任。國嘉實業、開開實業、長江投資共同負擔訴訟費人民幣164,709元、執行費32,875元。 3、開開實業承諾履行連帶保證責任,直接向光大上分歸還借款本金人民幣1000萬元,利息999,903.64元,合計人民幣10,999,903.64元。開開實業承擔本案訴訟費54,903元,執行費10,958元,合計65,851元。由開開實業直接向市二中院繳納。 開開實業承擔保證責任后直接向國嘉實業追償。 4、光大上分同意在開開實業履行上述保證責任后,將有關還款還息等憑證,交付給開開實業。 公司將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7.4.2條的規定,及時披露上述案件的進展情況,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上海國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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