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商應負擔空置房物管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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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7月25日 20:12 南方日報 | ||||
新聞聚焦 建設部副部長劉志峰在日前舉行的全國物業管理工作會上明確表示,房地產開發商有義務負擔其空置商品房的物業管理費用,這一新規定將被納入各省市即將出臺的《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中。今后開發商對其未售出的商品房有義務支付各項服務費用,這樣一方面有利于整體提高物業管理水平,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控制增長過快的空置商品房。空置房要交 業主有權自我管理 劉志峰說,依據業主在購買房屋時與開發商形成的法律關系,房地產開發商必須對已售出房屋質量負責。物業管理要尊重和維護業主的財產權利,業主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其他方式進行物業管理。劉志峰說,選聘物業管理企業實施管理是業主管理自身物業的方式之一,業主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采用其他方式,比如自我管理,或將保潔等項事務直接委托專業公司。本著尊重業主財產權利的原則,《物業管理條例》并不強制業主必須實行物業管理,而只是規范實行物業管理時各方的行為。 物管解決大量就業 劉志峰談到,建設單位和物業管理企業的行為給業主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物業管理企業擅自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的用途,或利用物業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所得收益應用于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剩余部分由業主大會決定使用。劉志峰表示,作為我國的新興服務業,物業管理行業在今后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將成為吸納勞動力的主力軍,預計每年能解決40萬到50萬人的就業。陳筱嵐 陳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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