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運生等詐騙國債回購資金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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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7月25日 04:05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據新華社廣州7月24日電廣東省河源市中級法院21日對一起詐騙國債回購資金案作出一審判決。原河源奧生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藍運生犯詐騙罪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案被告人劉新紅、康毅犯詐騙罪均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 經法院認定,藍運生通過國債回購交易手段從192個單位非法拆入資金共計216筆,總額為人民幣10.13094億余元。在被告人藍運生、劉新紅、康毅非法拆入的資金中,除用于騙新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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