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銀行聚焦關聯企業貸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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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7月23日 04:33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 ||||
國際金融報記者 王方琪 發自北京 7月22日,金融制度創新研討會在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舉行。與會專家、學者及民營銀行的具體籌備人員提到的一個熱門話題是“民營銀行如何對待關聯企業貸款”。與會者認為,“民營銀行要不要做關聯企業貸款,如何做關聯企業貸款”是銀監會是否給民營銀行發放“準生證”要考慮的一個重要問題。 關聯企業貸款主要包括:控股股東及其控制或參股的公司貸款;對銀行有重大影響的法人貸款;合營企業、聯營企業貸款;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核心技術提供者或與上述人士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以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貸款。 關聯企業貸款的正常審核發放程序易受到影響,所以很容易產生潛在風險,銀行業監管部門出于對風險控制的考慮,對關聯企業的貸款問題會詳細考慮。 對關聯企業貸款是一個國際性的難題,即使在比較成熟的國際金融市場對此也難以控制。在這方面,中國監管部門設置了一個監測指標,即銀行對股東企業的貸款總量不得超過其出資額的100%,對這一指標,雖然有不少爭議,但總體效果很好。 而民營銀行如何解決關聯貸款問題呢? 蘇南課題組韓漢君博士在談到江陰民營銀行解決關聯企業貸款問題時表示,防范和控制關聯貸款應堅持“三分開”原則,即新設銀行要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與對其具有實際控制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及其他關聯企業在人員、資產、財務上互相分開,保證銀行財務獨立和資產完整。此外,“三分開”制度還要求銀行不存在資金、資產被其具有實際控制權的個人、法人或其他機構及其關聯人員占用的情形。而且對持股比例超過10%的大股東貸款要控制在其出資額的80%,并把這一指標由監管部門的檢測指標納入監控指標。 而有的民營銀行則表示堅決不做關聯企業貸款。 這種分歧在專家、學者中也存在。 巴曙松在發言中表示,在民營銀行發展初期可以考慮絕對禁止關聯貸款,以取得銀監會的信任。張曙光也作了類似表示,他認為,民營銀行可以在3—5年內不做關聯貸款,這樣的好處有三個:一是可以取得銀監會的信任,得到銀監會的批準;二是把那些想通過入股民營銀行得到關聯貸款的企業分離出去;三是有利于民營銀行建立信譽,等銀行發展壯大到一定規模之后,相關制度也完善了,再考慮做關聯貸款。 徐滇慶認為,完全禁止民營企業做關聯企業貸款不太現實,關鍵是確定一個合適的比例,這個比例有待進一步研究。樊綱也認為,完全沒有關聯貸款也不現實,應該有一個比例。香港大學教授張俊喜指出,民營銀行的關聯貸款是允許還是禁止,需要很多實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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