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調查楊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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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7月18日 05:27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 ||||
國際金融報記者 蔡鋒 發自沈陽 “我是喝長江水長大的,是祖國的孩子,不管孩子有沒有犯錯誤,如果母親要懲罰孩子,做孩子的能責怪母親嗎?”6月13日下午,被告席上的楊斌以這句煽情的話作為最后陳述的結尾,聲音嗚咽。 但法律是不講人情的,無論庭審陳詞多么煽情,楊斌終將為他的違法行為付出代價。6月11日至13日,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楊斌案公開審理。7月14日上午,沈陽中院作出一審宣判,判處楊斌有期徒刑18年,罰金230萬元,判處沈陽歐亞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罰金40萬元,判處沈陽歐亞實業有限公司罰金人民幣560萬元。 受楊斌委托代理歐亞實業總裁位置的楊斌的四姑楊鳳麟7月14日下午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由于不服一審判決,上午法院宣判后當庭就提出了上訴。楊斌辯護律師田文昌在電話中表示,按照法定程序,遼寧省高院應該在一兩個月內作出二審判決。 三日審 6月10日上午,沈陽突降大雨。記者在沈陽市中院試圖通過正常途徑申請旁聽證,結果門衛看了記者身份證后立刻表示,“外地身份證不許進” 對楊斌的一審判決,是在6月11日至13日,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第11法庭,連續三天公審的基礎上作出的。由于楊斌“2001年《福布斯》中國大陸第二富豪”的特殊身份、該案涉及的諸多問題,三天的庭審吸引了數十家國內外媒體及國際有關方面的密切關注。 沈陽市中院位于市府廣場的東面,威嚴而雄偉。中院的西南角是外來人士的入口,要進中院辦事的人都要排隊經過檢查后才能進入,在檢查崗亭的上方是巨大的電子牌,滾動播放著開庭審理案件的信息,其中關于公審楊斌的公告引來眾人的紛紛議論。 6月10日上午,沈陽突降大雨。記者在沈陽市中院試圖通過正常途徑申請旁聽證,結果門衛看了記者身份證后立刻表示,“外地身份證不許進”。 記者的一位沈陽市的朋友隨后以沈陽市身份證申請旁聽證,門衛則以“非典期間,一切公審都已經取消”為由將其擋在門外!皸畋蟀覆皇敲魈旃珜弳?”“你在哪兒看到的?沒有!”“上面的電子公告牌呀。”“寫錯了吧!薄 6月11日上午9點整,“被告單位沈陽歐亞實業有限公司、沈陽歐亞農業發展有限公司、被告人楊斌虛假出資、非法占用土地、單位行賄、對單位行賄、偽造金融票證一案”在沈陽市中院開庭審理。6月13日下午5點,庭審結束。 雖然楊斌案是公開審理,但是旁聽人員將受到嚴格限制,總共只有40多人旁聽,司法部、公安部等部門也從北京派官員到沈陽“觀戰”。而記者們則比較慘,除了中央電視臺和新華社的4位記者外,其他記者均不得入內。 本案主公訴人由沈陽市檢察院一位副檢察長擔任,楊斌的辯護律師團共8人,由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田文昌律師領隊,審判長是沈陽市中院的一位副院長。田文昌被業內稱為“中國刑事律師第一人”,人稱“田大狀”,曾代理過大丘莊禹作敏案、華夏銀行行長段曉興受賄案等刑事案件。 6月11日,庭審第一天,在花去半天時間宣讀起訴書后,法庭就“虛假出資”和“非法占用農用地”兩項罪名進行法庭調查。由于這兩項罪名較輕,最高刑期不過5年,控辯雙方的較量并不激烈。 6月12日上午完成了“非法占用農用地”一項的舉證和辯論后,下午開始轉到“合同欺詐”、“偽造金融票證”和“對單位行賄”三項罪名上來。6月13日下午,田文昌律師出馬,作辯方總結。 庭審結束后,參加了庭審、接近楊斌的人士認為,法庭辯論相當激烈,被告一方對庭審結果謹慎樂觀。6月13日下午庭審結束后,楊四姑坐在她的白色富康988里對記者的說:“大家都知道楊斌為什么會被抓,我們還能有什么證據呢?” 記者試圖向檢察院和中院方面了解對庭審的看法,未果。 六宗罪 根據沈陽中院的一審判決,楊斌及相關企業共犯有虛報注冊資本、非法占用土地、單位行賄、對單位行賄、偽造金融票證和合同詐騙六宗罪 根據沈陽中院7月14日的一審判決,1998年4月至2001年7月,以楊斌為法定代表人的歐亞實業、海牙大酒店、荷蘭村房產開發公司、沈陽歐亞溫室有限公司、沈陽歐亞國際咨詢有限公司,在申請辦理有關公司注冊資本登記過程中,使用偽造的國家機關完稅證明、偽造的購貨發票和偽造的驗資報告等虛假證明文件,采取“借資空轉”等欺詐手段,先后虛報注冊資本共計人民幣2億多元。 1998年11月至2001年9月,歐亞實業有違反土地管理法規,在未依法取得農用地轉建設用地審批手續的情況下,由公司董事長楊斌決定,在政府劃撥和租賃的農業用地上修建非農業建筑物,非法占用并毀壞耕地44.45公頃。 2000年10月,楊斌在明知歐亞實業未實際開發耕地的情況下,代表歐亞實業同遼寧省土地整理中心簽訂收購儲備耕地協議,騙取該中心支付的耕地開墾費人民幣300余萬元。 2000年12月至2001年9月,歐亞實業及楊斌為達到弄虛作假,規避國家有關土地政策的目的,給予遼寧省法庫縣原規劃土地管理局人民幣98萬元;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還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人民幣25萬元、美元2萬元。 2001年4月至2002年6月,歐亞農業為虛增公司業績,財務人員按照楊斌的授意,采取偽造金融票證的手段造假賬,共偽造電匯憑證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305張,票面金額共計人民幣17.86億元。 沈陽中院認為,楊斌作為歐亞實業等五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申請公司登記過程中,違反公司登記管理法規,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采取欺詐手段,虛報注冊資本,取得公司登記,且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虛報注冊資本罪。 歐亞實業違反土地管理法規,在農業用地上非法進行非農業建設,造成耕地大量毀壞;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簽訂合同騙取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機關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財物,情節嚴重,其行為已分別構成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合同詐騙罪、對單位行賄罪、單位行賄罪。楊斌系該單位實施上述犯罪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亦構成上述犯罪。 歐亞農業偽造電匯憑證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偽造金融票證罪,楊斌系該單位實施上述犯罪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亦構成偽造金融票證罪。 沈陽中院遂依法作出判決。 荷蘭村暗訪 盡管早有準備,但是當記者進入冷清的荷蘭村時還是吃了一驚,到處是爛尾樓、垃圾和廢棄的建材 沈陽荷蘭村貫穿于楊斌近年的浮沉。荷蘭村占地3300畝,其農業項目是歐亞農業(0932.HK)的核心資產,也是楊斌講述的最“美麗”的故事,荷蘭村的房地產項目和旅游項目則給了楊斌“非法占用農用地”的罪名。 據記者了解,荷蘭村目前由沈陽市政府委派的臨時工作組接管,由于法院判決結果并未沒收荷蘭村的有關資產,所以未來終審判決下來后荷蘭村的命運會如何仍然一片模糊。 為了解荷蘭村的近況,6月10日,記者趕了個大早,7點就冒雨來到了位于沈陽市西北角的荷蘭村。 盡管早有準備,但是當記者進入冷清的荷蘭村時還是吃了一驚,到處是爛尾樓,到處是垃圾和廢棄的建材。一進荷蘭村的南門,兩旁是“荷蘭村花園”,一排排歐式住宅群,外部的紅墻、白窗、綠頂顏色依然很新,內部裝修都還沒有完工,幾十棟樓都成了爛尾樓。 沿著大道往里走,以大風車為中心的荷蘭村大道將荷蘭村分成東西兩個區域。東區是荷蘭村花園住宅和別墅區,在別墅區的門口有一個大鳥籠,里面八九只丹頂鶴在里面靜靜地生活著。不過,進入別墅區東面的路已經被鐵棍攔住。記者注意到,別墅區里還有人居住,偶爾會有轎車從里面開出,門口的簡易崗亭仍然堅持在為這少數的業主服務。 在西區和北面,楊斌講述神話的溫室大棚已經無人照顧,記者透過棚往里面看,花卉盆景還在,但是黃色已經遠多于綠色,而有的大棚卻已成了雜物堆放倉庫。往西走500米,一個在建的溫室大棚已經初具規模,“骨架”已經搭好,只剩玻璃的包圍。頗具諷刺意義的是,在大棚下面,一位農民正在悠閑地放養幾頭奶牛。 記者粗略計算,經過擴建,荷蘭村內的“1000元建1平方米”的溫室大蓬已經遠不止目前媒體報道的4公頃。除了辦公樓后面4公頃外,東面15公頃已經建好投入使用,西面35公頃也已經建好,可以說,荷蘭村內的農業資產已具相當規模。 荷蘭村的辦公大樓已經人去樓空,只剩幾個保安在此守侯。據大樓旁一位農民回憶,“去年這里還有很多人上班,非常紅火”。 6月12日,記者再次來到荷蘭村。一進大門就感覺到緊張的氣氛,到處是保安在站崗,謹慎考慮,記者沒有拿出相機,作閑逛狀。往里走了一會兒,記者遇到一位民工,一問才知,他就是南通三建的職工,在攀談中,他氣憤地指著荷蘭村花園介紹,“我們負責房子的裝修和掃尾,里面的幾十棟小高層差不多全部掃尾完了,只剩外面這棟高層還沒弄完,歐亞欠了我們1.8億!”“拖欠工款,南通三建的人都走光了,只剩幾個人留守! 正當記者打算和他去南通三建的辦公室看看時,一輛警車突然停在記者面前,車門打開,兩個便衣從里面探出頭來,在把南通三建的民工喝斥走后,打量著記者。 記者被帶到了別墅區最里面的一幢別墅,進到房間里,里面有十多個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男人在登記了記者的資料后表示,“這里不讓采訪,有問題找市新聞辦。”交涉未果后,記者致電沈陽市委宣傳部新聞中心劉長青女士,劉長青拒絕了記者提出的采訪要求。 就這樣,記者被“送”出了荷蘭村。 看守所目擊 自從楊斌被關進看守所后,楊斌再沒見過家屬,只有荷蘭大使館每兩個月去探視一次,送上一點香煙。楊斌的辯護律師可以與楊斌見面,討論庭審細節 為了解更多的情況,記者悄然來到關押楊斌的看守所。 坐“靚馬快客”從沈陽朝東南行駛一個半小時,可以來到83公里外的本溪———中國重要的鋼鐵生產基地,6月初溫家寶總理還在這里視察本鋼集團。本溪的西北角,彩北村和豎井交界的一個山頭上有幾棟白色的樓,這就是當地人稱為“白樓”的本溪看守所,楊斌在6月11日受審之前就被關押在此。 楊斌2002年10月4日被扣查,11月27日被正式宣布依法逮捕,期間,楊斌先被關押在沈陽,后轉移至秦皇島實行異地關押,今年年初又被轉移至離沈陽更近的本溪。自從楊斌給關進看守所后,楊斌再沒見過家屬,只有荷蘭大使館每兩個月去探視一次,送上一點香煙。還有就是楊斌的辯護律師可以與楊斌見面,討論庭審細節。 6月13日公審結束后,楊斌被轉移至沈陽看守所關押。不過楊四姑告訴記者,雖然現在楊斌被關在沈陽,但是由于沒有最后判決,自己還是不能去看守所探望他。 6月10日上午,記者來到本溪。出租車西行穿過市中心的平山區,上彩屯大橋過太子河后就進入溪湖區!皼]人愿意住這邊,因為水泥廠、煤礦多,空氣不好,而且沒有好學校!背鲎廛囁緳C說道。 由于往本溪看守所的主道彩北路修路,出租車司機不得不繞道走山間小路,經過一個又一個大坑,翻過一個又一個山坡,一路顛簸,車突然右拐上45度的大坡,坡勢漸平時,“本溪市公安局監管支隊”進入眼簾。 看守所正門后面是辦公樓,辦公樓后面就是犯人住所。據彩北村農民介紹,看守所分為一所和二所,看守所正門后面的是一所,在一所的北面單獨的一個區是二所,“一所關的是沒判的,二所關的是判了一年以下的”。顯然,楊斌應該在一所。 記者繞到了看守所一所的背面,這個看守所是一個約200米寬的正方形區域,高墻里面是一幢四層樓,看上去很新,條件也不錯,高墻的角上是崗亭,一名戰士在上面持槍站崗。 記者來到看守所正門旁的接待處,里面的工作人員并沒有理會記者。喊了好幾聲,工作人員才有些不耐煩地出來:“什么事?”“這里是不是關著一個叫楊斌的?”“楊斌?好像沒有吧,我不清楚!薄拔沂怯浾撸懿荒苓M入采訪?”“要采訪一定要公安部門的同意才行,我們沒這個權力! 在看守所門外右側是一個名為“欣旺服務部”的小賣部,歸看守所管,犯人的親屬或朋友可以每周二和周四在該服務部為里面的犯人存錢或買東西,看守所有人會將物品轉交犯人。楊斌的家屬和朋友就通過這里給楊斌存錢和買他喜愛的“555”牌香煙。 “要給里面的人買東西要到門口的小賣部買,我這買不行,送不進去!笨词厮浇囊患沂畴s店女老板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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