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之六大怪現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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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5月25日 11:00 中國經營報 | ||
隨著證監會對信息披露的要求越來越細致,越來越嚴格,原先對于普通投資者較為神秘的上市公司高管人員薪酬狀況逐漸浮出水面。其間一些特殊現象引起了我們的關注,比如,根據有關機構的統計2002年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比前一年大幅增長了24%,但薪酬結構比較單一,再如部分虧損公司的高管人員卻享受著不菲的薪酬待遇,諸如此類,不一而足,從上市公司薪酬的狀況實際上也可對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結構窺見一斑,這恰恰是構筑上市公司基石的重要一環。 2003年中國企業家價值報告中的諸多種排名已經公布,細心者不難發現,其中不合常理的“怪現狀”俯拾皆是。 怪現狀之一:高管零配股沒錢還是沒信心? 一家中部地區公司發布公告稱公司配股新增的社會公眾股即將上市流通,但“其中由主承銷商包銷的高管配股暫時凍結”。對照以前的公開信息我們發現該公司居然沒有一名高管參與此次配股!無獨有偶,一家東部地區公司發布的配股流通股份上市公告也顯示公司高管配股增加數為“0”。 上市公司高管放棄配股原因何在?有一個理由是公司管理層收入有限,沒有余錢參與配股。如果事實的確如此,相信主承銷商也可以理解,反正承銷已經被套,多掏區區幾萬元又何妨? 然而這給投資者的感覺就不是那么簡單的幾萬塊錢的事情,而是反映了管理層對自己公司未來的預期。試想如果公司前景真的像配股說明書所描繪的那般美好,高管怎么會放棄如此獲利良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果連公司高管都難以認同公司的再融資行為,又怎能取信于二級市場廣大投資者? 由于目前相關法規對上市公司高管配股問題并未做出明確要求,這就意味著棄配也是規則所允許的。不過高管作為上市公司特殊的投資者,其配股行為也應該透明化。根據目前規則,普通投資者只有在配股行為結束、也就是上市公司發布公告之后才會獲知公司高管是否參與配股。這對他們顯然太不公平。因此有專業人士認為對于公司高管配股問題也應做出規定加以規范。在操作上可參照上市公司大股東及法人股東的做法,在配股之前高管需做出配與不配的承諾,讓投資者做到心中有數,從而決定自己的投資決策。 怪現狀之二:高管最高年薪排名ST公司位居榜首“虧無過、贏有功”是何道理? “ST科龍(000921)”的高管以160萬元的年薪連續3年蟬聯中國上市公司中年薪最高的高管。2001年,年報數據表明,ST科龍虧損15.56億元,系滬深股市四家巨虧15億元以上的虧損大王之一,該公司卻以最高年薪750萬元列滬深1170多家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之首。 海南一家ST公司2002年扭虧為贏,董事會認為經理層在扭虧保“牌”中功不可沒,決定獎勵112.8萬元。贏利當然會皆大歡喜,適當獎勵不為過。那么,多少獎勵為“適當”?怎樣把握好獎勵的“度”?此外,一個更引人思考的問題是:虧損了怎么辦?在1000多家上市公司中,目前還未發現哪一家虧損公司決定大幅扣減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或要求他們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企業虧損后,努力采取措施實現贏利,本應是經理層份內的事。否則,股東利益最大化目標從何談起?股東雇傭經理人的意義又體現在哪里?退一步說,如果連年虧損,企業很可能面臨關門倒閉的窘境。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失去了企業,經理人的價值也就蕩然無存了。 公司虧損時,并未有高管承擔經濟方面的責任,一旦贏利了,便實施逾百萬元大獎,這種獎懲失衡的機制,是否會帶來道德風險呢? 獎有道、罰有度,完整的激勵約束機制應該由這兩個方面構成。如今虧無過、贏有功,著實令股東們心里不踏實。 怪現狀之三:高管最高年薪1.1萬元信息披露質量有多高? 拿得多的引人猜測,拿得少得也有問題。 此次公布的“上市公司高管最高年薪后10名”留給投資者更多的想像空間。這些公司有的最高年薪只有1萬元左右,這很難不讓投資者對該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質量產生懷疑以及對其灰色收入、職務消費狀況產生猜測。 “上市公司高管最高年薪后10名”中大部分公司的年薪較為客觀地反映了公司的業績狀況(如有3家ST公司,到目前為止,另有江西紙業、丹東化纖、吉林紙業已經被ST),有些反映了公司的地域情況(如有6家位于中西部地區),相比之下其他一些公司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就多少有些令人懷疑。 怪現狀之四:官司纏身丑聞頻現高管收入內幕知多少? 5月19日,因官司纏身而著名的ST國嘉終于因連續3年虧損而暫停上市了。 2002年5月,上海證券交易所對ST國嘉及公司原董事王英玲、吳鋼、衡保華、馮俊發、唐燈林、梁勃英予以公開譴責。其事由一是未及時披露公司被起訴的重大訴訟事項,涉訴賠償金額占公司凈資產的104.44%;二是未及時披露公司因其他經濟糾紛而被起訴的重大訴訟事項,被法院判令支付或返還款項累計金額占公司凈資產的99.37%。同時,負責審計的會計師對ST國嘉2001年報出具了拒絕發表意見的審計報告。原因之一是,公司應收賬款加其他應收款合計高達7.8395億元,其中主要管理人員曾經任職的企業長期占用不還的金額達5.95億元,致使凈資產僅1億多元的ST國嘉銀行貸款高達5.32億元,其中2.67億元已逾期,公司因此蒙受巨大損失。 據年報數據,ST國嘉2001年凈利潤虧損1.6814億元,前三名高管年薪高達127.9萬元,人均42.6萬元。而到了2002年,公司凈利潤虧損6.1974億元。前三名高管的報酬總額變成了0萬元。 又一個令人震驚的事實是,ST國嘉200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上被罷免的國嘉董事長周美珍、董事梁仕榮等4人是ST國嘉第一大股東USIII的母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而市場人士均認為,ST國嘉落到暫停上市的地步是大股東掏空的結果。高管人員薪酬可以不出現在公司年報中,然而連年虧損的巨大漏洞以及高管人員與大股東母公司的不為外人所知的關系讓投資者望而卻步。 怪現狀之五:股東分紅最小化高管薪酬最大化 2002年我國上市公司高管最高年薪位于前幾名的上市公司,他們是怎樣回報股東的呢? 例如創智科技,高管人員(共12人)的年薪總額合計276萬元,而股東紅利為1253萬元,前者為后者的21.3%;小天鵝A,高管人員年度報酬總額422萬,而公司于本年度虧損,不分紅。 股東分紅一家比一家少,而高管薪酬卻一家比一家高。一個很淺顯的道理是,上市公司高管人員級別再高,他也是為股東“打工”的;而上市公司的股東再小,他也是公司管理人員(包括高管)的“老板”。股東利益不容侵犯。 但在我國上市公司中,這種利益本末倒置的情況比比皆是,這不得不說是我國上市公司高管薪酬的又一大怪現狀。 怪現狀之六:公司贏利少,高管酬勞高 部分公司雖然贏利有限,但卻絲毫不影響高管的年薪水平,有的公司高管年薪總額甚至接近公司全年利潤總額的10%。例如創智科技(000787),其2002年全年利潤約為3000多萬元,而公司高管多達12人,高管工資總額達276萬元,相當于全年利潤總額的9.2%,其中年薪最高的高管年薪高達60萬元。再如金山股份(600396),其2002年全年利潤約為3500多萬元,高管工資總額達255萬元,相當于全年利潤總額的7.2%,其中年薪最高的高管年薪更是高達73萬元。有統計表明,上市公司高管年薪同公司規模存在一定的正相關性,而以上兩家公司的總資產規模均在13億元左右,前者總股本為2.5億股,后者總股本僅為1.3億股。與之形成對比的是,與這兩家公司高管水平在同一等級的大多數上市公司資產規模均在百億元左右。平在同一等級的大多數上市公司資產規模均在百億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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