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公共政策的軟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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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5月17日 15:17 中國經營報 | ||
“‘非典’危機暴露出國內在公共政策制訂上的嚴重缺陷!北辉L的許多研究公共政策的教授、專家都如此斷言。人民大學行政管理學院教授張康之表示,在危機狀態下,地方政府制定的公共政策,不同于一般的公共政策,應該有些特殊措施。在“非典”時期特殊管制措施是正確的,但不能“一刀切”,更不能盲目,如北京人一律不許入住酒店,疫區人員一律強制隔離就是一種過頭的做法。 事實上,如記者上文提到的,居委會將住戶屋門焊死的做法本身已經觸犯了法律。而“出現一例,負責人就地免職”的說法,本身就簡單化,“就地免職”一說,本身也不符合法律規定。 專家指出,國內普遍缺乏公共政策意識。如果公共政策意識強,北京發現疫情之初,周邊地區應立刻出臺應急和防范措施以應對危機。在沒有引起足夠重視時,地方政府只是出了問題才開始應對就顯得較被動。 專家表示,缺乏法律依據是國內公共政策制定不力的原因。毛壽龍指出,中國法律中沒有這方面的授權,法制不健全,在遇到“非典”這種特殊情況下,政府應該怎么應對才是恰當的,目前還沒有法律依據,這難以避免地方政府的過激行為甚至個別出現的違法行為。 如何防止在危機狀態下,公共政策侵害公民權利,如何進行監督等等都是法律的空白點。另外,在危機應對方面,一個城市前期沒有大面積疫情時應該怎么做,疫情蔓延怎么做,公共場所因危機而停業如何實施相應的稅收,賓館征用為隔離用房費用怎么結算,一些相關受損部門怎么補償等等這一系列問題都應有法可依。 “非典”爆發后,國家出臺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專家指出,這還遠遠不夠,健全公共政策方面的法制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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